我矿按照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粉尘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14]75号)文件要求,切实从排查治理煤矿粉尘事故隐患,杜绝和遏制粉尘重大事故,保护职工健康安全等工作着手。我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了粉尘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及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自检自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世忠
副组长:任国文
成 员:李殿元、李俊凯、林彦波、褚会明、冯文山、薄巨明、张世凯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队。
二、按照文件要求,我矿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
1、粉尘防治管理机构、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应岗位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2、矿井防尘供水系统的建立情况;防尘供水管路的覆盖情况;粉尘防治的执行情况。
3、开采具有煤尘爆炸性的煤层时,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处理情况。
4、煤矿接触粉尘的工作人员防尘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5、对粉尘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粉尘危害宣传教育的情况,作业场所相关警示知识设置情况。
6、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积尘情况。
7、粉尘防治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8、粉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情况。
三、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文件精神,我矿部署成立了粉尘防治管理领导机构,负责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为粉尘危害治理责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了粉尘检测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综合防尘设施管理制度、测尘员岗位责任制等。
2、我矿井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全部按照标准铺设到井下所有产生粉尘地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安设两道净化水幕,对主要运输巷各煤岩转载点安设了压力喷雾,进行了空气净化,降尘效果明显;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湿式打眼,并按照作业规程内容严格控制水泡泥封堵长度。
3、对于开采具有煤尘爆炸性的煤层时,我矿通风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回风顺槽两巷安置了四组隔爆水袋,预防了煤尘爆炸。
4、我矿按照标准每3个月对从业人员发放防尘口罩一个;并要求从业者正确佩戴,否则按“三违”行为进行处理。
5、我矿设有粉尘检测工3人,并要求每周进行粉尘测试,对检测结果等级进行备案并公示,若超过规定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通过自查自纠,向从业人员灌输有关粉尘危害及后果的常识,强调搞好粉尘治理的重要性,并在井口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告栏。同时在井下作业场所设置了职业危害警示警标。
6、通过自检自查,矿领导小组对井下各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检查结果粉尘指标符合规定,不存在积尘超标现象。
7、我矿利用每周一的安全会,在矿培训教室开展了粉尘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和培训,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粉尘的危害性,大力普及危害防治知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8、按照要求,完善了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了粉尘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使应急准备和响应有据可循,有章可依。
通过此次自检自查自纠工作,所有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我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水平。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切实从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权益着手,扎扎实实搞好我矿的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确保粉尘危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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