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我科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局领导及各科室支持、配合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全市食品市场安全有序发展。现将我科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牵头开展“三聚氰胺”奶粉核查工作
年初,中央媒体报道全国部分地区有2008年问题乳粉流入市场的现象,造成三聚氰胺再次污染乳制品及相关产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科牵头落实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溯源彻查工作。
在“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以后,立即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08年问题乳粉彻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庆食安委办发〔2010〕4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据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彻查工作,并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在特殊时期,按照市领导的要求,放弃春节法定假日休假的时间,保持工作状态,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和监管,每日负责汇总信息,及时专报专送相关市领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将“2008年问题乳粉集中清查结果汇总表”于每日下午13时前报市政府督办室和省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
截止清查工作完成时,先后筹备召开会议8次,核查广州、天津等地协查案件3个,立案处理3件,销毁过期及三无乳粉347余吨。收集各单位报送问题乳粉信息79件,汇总上报省食品安全整顿办信息41件。
(二)开展淡水鱼专项监测。
针对省淡水鱼监测孔雀石绿部分超标状况,启动全市淡水鱼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从源头上加强淡水鱼安全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淡水鱼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市淡水鱼质量安全。协调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淡水鱼的养殖、市场流通和餐饮等主要环节全面追查超标淡水鱼质量情况,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再次抽检,卫生、工商分别在餐饮和流通环节各检出一个不合格检品,最后溯源到市区鱼类供应的源头---万宝鱼类批发市场。经我们组织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绿色农产品检测中心,对万宝鱼类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市场内各经营业户依法经营,所抽取检品检测结果合格。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我们已责成畜牧水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淡水鱼养殖源头的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养殖技术用药管理,责成工商、卫生部门对流通、餐饮环节检测不合格的企业立案查处,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水产品。
(三)启动全市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1.在《大庆晚报》连续2期关于“地沟油”的报道后,立即召集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和城管等部门针对“地沟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责成工商部门对晚报所列的黑加工点依法取缔;开展对全国各大城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处理状况的调研以及我市废弃油脂流向及危害的分析。
2.推进“地沟油”专项整治,协调市卫生局重点开展食用油抽样监测,全面开展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并施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及一次性卫生用品专项整顿工作排查表》和《“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日报表》报表制度。
3.筹备召开了全市餐厨垃圾治理协调会议,草拟“大庆市餐厨垃圾管理意见”,会议由付淑兰副市长主持,王洪恩副市长做重要讲话,杨德林局长通报了全市地沟油整治工作情况。在会议上讨论了《大庆市餐厨垃圾管理意见》,会后再次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
4.根据全市餐厨垃圾治理协调会议上市领导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和修订了“大庆市餐厨垃圾管理意见”,并联系市政府办进行了印发,在电视媒体上发布了通告。
5.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市餐厨垃圾管理会议精神,上报治理情况。行动以来,监管人员在全市范围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计16607余户次,检查发现8处加工、销售“地沟油”加工点,其中1处有合法经营资质,其余7处为“地沟油”黑加工点,现已取缔1处,捣毁6处。向餐饮企业下发了“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通知”及“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庆政通[2010]4号)”18000余份,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检查工地食堂食品安全。
联合卫生、建设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审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萨区检查了:万达广场工地食堂、欢乐居工地食堂,让区检查了:银亿阳光城工地食堂、让区法院大楼工地食堂,开发区检查了:百湖影视创意工地食堂、江苏中信锦绣华城项目部职工食堂,检查中卫生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由辖区卫生监督所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要求萨区、让区的卫生、建设部门继续对本区其他工地食堂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五)迎接省人大法工委立法调研。
省人大法工委调研组在6月2、3、4日来我市进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组织召开了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编办、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让区龙岗街道等单位参加会议,会上我局就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和小饭桌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各相关部门也依据实际工作发现的问题就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议与意见。
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立法调研座谈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大、中、小型企业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24家企业的负责人及4名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会议。会议气氛活跃,与会人员全部做了发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深入探讨了《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相关内容,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
走访了杜蒙县红利牛肉干、春城饭店、学校附近小饭桌和让胡路区百万度烤肉、希望小区小饭桌、让胡路商场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考察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场研究解决立法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并为企业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组回程之前,表示对大庆一行感到非常满意,大庆一行听到的意见和建议最多、最真切;走访企业现场研究解决立法所涉及的问题最切合实际。
(六)发布季度公告。
收集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监督环节的监管、检测信息,发布全市2009年第四季度、2010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状况公告。经请市领导批示后,报送到市政府信息科,已在《大庆日报》全文发布。
二、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市民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食品市场还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死角。由于监管力量的有限,在偏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仍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对一些边缘品种,也存在都管都不管,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是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的联合执法机制虽然已初步确立,但仍缺乏统一高效的手段,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抓住稍纵即逝的监管时机,导致监管效能下降。
三是科学监管、创新监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食品监管的意识还不够强,部门本位主义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创新监管的愿望和能力还不够突出。
三、下步工作
目前我市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在改革过渡期间,我们还将牵头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继续推进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等集中整治和淡水鱼类专项整治行动。
2.继续开展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小饭桌”专项整治。
3.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督导检查,做好迎接省食品安全整顿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5.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
6.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7.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培育企业的诚信观念,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8.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9.完成好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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