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工作部署,根据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的下发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结合高新区实际,大力开展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一、认识到位,部署及时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一项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区公安消防大队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全区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坚决克服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看成是对政府部门、农村社区、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职责任务的简单叠加,是一般性工作的肤浅认识,大队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迅速在全区形成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强大声势,迅速在区公安机关内部掀起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工作热潮,叫响“防火墙”工程。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涉及政府部门、农村社区、社会单位及公安机关等方面,全区坚持政府主导,工作部署上升为政府层面。通过区消防大队多次向区管委会汇报部消防局、总队先后部署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消防监督执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在5月17日以区管委会名义下发了《高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实施。今年,通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情况专项检查,都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具体内容,统筹安排,通过消防监督执法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通过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专项检查推动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一波一澜地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引向深入。
二、强化领导,营造氛围
作为履行社会消防监管职能的主力军,区消防大队高度重视社会单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提请区管委会成立以常旭凯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公安、经发、财政、建设、消防及其他防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通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在重点单位监管工作中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与全区18个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区管委会先后组织召开了由防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推进会,督促安监、工商、社会事业、卫生、人力资源等部门严格落实《消防法》和《高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各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单位的管控力度。
按照刘金国副部长消防宣传教育“天天讲也不为过”的指示要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切实达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目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搭建消防宣传平台,多层面、大密度、多频次地宣传“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在全社会叫响“防火墙”工程,使“防火墙”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加大消防宣传“五进”的频次,深入辖区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和家庭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教育,使消防安全的理念、技能和文化渗透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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