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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2022-03-0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进一步改善我矿井上下作业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6号文件和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8号文件要求,我矿开展了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专项行动,现将治理行动总结如下:
一、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标准落实情况及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和作用发挥情况
(一)、成立职业危害(粉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子珍
副组长:伍志强(8月11日后由陈石清担任)
成 员:任才年、刘洪友、韦清远、余剑、崔建华、吕存书、刘昌隆、宋开德、陈玉忠
(二)、建立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对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详细分工,责任明确,贯彻执行力度较大,效果较好。
二、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建立了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有完善的粉尘检测和防尘工岗位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能严格遵照执行和落实。
三、煤矿企业开展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培训活动中进行多次专题讲座和培训,累计接受培训300余人次。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出专题黑板报2期。书写标语20余条。
四、煤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接触粉尘危害人员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包括投资人、矿长、生产、机电安全副矿长及总工程师等均参加了新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行的职业危害讲座学习。
2、粉尘检测工刘昌隆参加了特殊工种培训并持证上岗。
3、对接触粉尘危害的人员由煤矿在日程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讲座中进行灌输有关职业卫生知识。
五、按照《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简称配备标准》)规定,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通常情况下,每人每月发放防尘口罩一个,要求必须正确佩戴,否则按“三违”行为进行处理。
六、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粉尘危害及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示情况
在日常安全培训中向作业人员多次灌输有关粉尘危害及危害后果的常识,强调搞好综合防尘的重要性(有培训记录,有工人签字),在部分地方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