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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

2022-03-0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贯彻落实好2010年12月17日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0〕24号)的部署以及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市安委发〔2010〕2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2011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同时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珙县安委会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用10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安委会,以《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珙安委发[2010]12号)文件对“百安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孙怀勇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安全监管局(县煤管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为成员的“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办主任兼任。并要求县级涉安部门也要成立“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百安活动”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活动期间,我县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通知》为抓手,结合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督促涉安部门、单位、企业业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现场分析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巩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格局。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强化隐患整改力度,做到安全工作“人、财、物”三落实;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年初,县政府与17个乡镇政府、25个涉安部门签定了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下达了事故控制指标。继续推行安全保证金制度,年终考评后奖优罚劣,有效提高了乡镇和部门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我县高度重视挂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我县以“百安活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经过认真排查和调查确认,基本确定了2011年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按要求明确了分管行业的县级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为整改项目的督办责任人,确保了“隐患整治责任、隐患整治经费、隐患整治时间、隐患整治措施”四落实。并及时向市局上报了我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加大宣传,周密部署,保障安全
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加大了安全宣传力度,及时向乡镇、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传达省、市有关“百安活动”精神,有效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周密部署,强化值班制度,切实抓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两会”、“百安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与事故防范,严格检查,严格执法,扎实工作,人员和措施落实得当,全县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重大会议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四、突出重点,深化整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百安活动”安排,结合珙县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1.煤矿安全工作。由县煤管办牵头,组织县公安、县国土、县监察等部门对全县的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把煤矿安全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来查。继续保持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的高压态势,重点抓好资源整合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威胁矿井等的治理工作。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12字瓦斯治理方针,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切实加大煤矿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执法检查与煤炭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和煤矿在建矿井施工监管相结合,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严格监管关闭矿井,派专人不定期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将生产能力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将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确保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到实处。开展监督检查70余矿(次),严格节前停产工作,严格节后复产验收程序。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处罚等力度,有效确保了煤矿安全工作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