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领导机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防范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区防范事故工作。全面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各地要成立县(市、区)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村管理组三级网络,逐级签订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明确职责,统一考核,做到宣传在乡镇、防范在乡镇、排查在乡镇、管理在乡镇、调处在乡镇。各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部门具体负责,有隐患及时发现,按职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交通违章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改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完好、畅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及监督管理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农机部门要切实抓好拖拉机的安全监理工作,强化拖拉机的安全检测和驾驶员的教育,严禁违章载客、违规行车;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在校学生上学、放学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措施;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交通安全设备进行计量测试、校准,同时加强汽车配件的质量监督;工商部门要坚决查处拼装、销售报废车的违法行为;监察部门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三、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宣传、文化、广电、教育、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明确目标和要求,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每年各地至少要组织开展2-3次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要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校课程,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规范。公安机关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定期发布制度,提醒群众关注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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