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帮助下,围绕建设和谐云南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目标控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深化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态势。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2007年上半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共发生安全事故17起,死亡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3.3%,死亡人数下降18.2%,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事故,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事故分析报告附后)。但从总体情况看,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特别是较大层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深刻内涵认识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普遍薄弱,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与基本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等问题依然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随意、粗放而导致存在的诸多不可控潜在安全隐患,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因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以目标控制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我厅根据建设部年初下达的事故控制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3%,有效控制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事故”的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各项工作。各州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省厅下达的总体目标及当地政府分解的具体指标,制定了本地工作目标,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以目标控制为核心,强化责任制落实,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我厅根据建设部、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分别召开了至县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参加的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属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就2007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法规宣贯等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围绕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州市也相继召开了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法规政策。我厅根据建设部统一部署,将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纳入我省建筑相关专业及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继续教育,要求各地组织全面学习贯彻,并在四次全省性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宣贯。
四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我厅对今年以来事故上升的地区实施了重点监控,分别对楚雄州、昭通市建设局下发了要求两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上升的工作函,两地建设主管部门也向相关县区下发了督办文件,逐级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各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县区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有效控制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期已部署对部分州市及企业实施约谈告诫。
2.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暂行)》、《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暂行)》、《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暂行)》和《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暂行)》,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命令,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今年我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年度审查工作与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安全考核取证、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挂钩。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通过,待完善并具备条件后方给予补审。同时对省外入滇施工企业严格实施安全准入条件审查备案、项目安全备案审查制度。
三是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主体。我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9家施工企业实施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吊销了3名项目经理、3名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并作为不良记录。对省外施工企业发生事故的,及时向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报情况,提出处罚建议。
3.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在精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在昆明组织召开了两次专项整治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观摩会议。全省各州市建设局、部分县(区)建设局组织辖区主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以及省属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约500人参加了会议及观摩活动。进一步强调了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演示讲解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图片,部署了建设部“1125”工程。示范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介绍了开展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企业给予了全省通报批评。
4.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今年1月1日,我厅在全省建筑行业统一推行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合法权益、分散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与承担我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初步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以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对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辅助管理功能,建立协调统一工作机制。
二、2007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实际,我厅将紧紧围绕年度总体控制目标,下半年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时代感,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加强层级监督,强化监督执法,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效。从全省建筑安全监督人员执法和监督业务培训着手,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业务能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备案前置条件审查,落实过程监督责任,强化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监理责任,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三是进一步健全两项安全许可的动态监管机制,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许可延期工作,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健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现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主体,严格实施不良行为公示、约谈告诫等制度,强制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是深化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整治成效督查,巩固整治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检查评估机制。
五是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各级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尤其是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动态监管。
六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机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投入。
七是加快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八是深入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强化并提高保险公司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辅助管理和咨询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