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基层的工会主席,参与过多起工伤事故的处理,对事故当事各方的难处有深切的体会。出了事故对伤亡者而言是夺去生命或健康,对伤亡者家庭是沉重的打击;对企业是很大的经济和声誉的损失;对相关责任人也是很大的精神压力和事业损失。但是让我震惊的是很多责任人没有正确的认识,在私下大多抱怨自已运气不好。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这种错误观念由来以久。从一些项目开工时要杀鸡,用鸡血避邪,祭祀,祈求好运,就可以看出我们一些同志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工业革命前的水平,思想观念是宿命论的。这直接导致很多人在安全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实际上就是在赌博----赌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已身上,不会发生在自已班组,不会发生在自已的项目。宿命论的另一种表现是,认为自已的项目在安全上该投入的也投入了,该花的钱也花了,安全设施也算看得过去了,就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参与的人员多,管理关系复杂,流动性大,根本就防不胜防,该出的事故照样出。所以在安全工作上采取消极态度,不是扎实工作,而是应付检查。出了事故认倒霉,绞尽脑汁,调动各种社会关系,把事故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把企业和项目以及有关责任人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内,最终还是四个字----拿钱摆平。
由于没有从科学的角度深入认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所以项目上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但是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只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一切事故是可以防范的。
从我自身的体会来看,我所参与处理过的事故无一例外都是责任事故。有一起最让人意料不到的事故是这样的:我公司的职工集资楼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做一楼地坪回填土的时候,一位拉土的民工,五十多岁,突发疾病,在摔倒平地上,摔倒的时候前额碰在钢筋混凝土柱子的棱角上,倒地后前额出血,口吐白沫,马上送往医院抢救的时候已经死亡。后经家属证实该民工有心脏病史。一起干活的工友也证实他几天来身体状况都不太好。相关机构将这起事故认定为在上班时间因病死亡,在待遇上比照工伤处理。我们反思一下这起事故的发生,死者的工友和班组长有没有责任?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有没有责任?这名工人生了病没有得到应有关心和治疗,在生病的状况下还要撑着去挣自已的饭钱。还有就是“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安全帽”这条规定在该民工的身上没有得到执行,如果佩带了安全帽,他摔下时头与柱相撞几乎不会有多大伤害,或许情况会好些。所以我认为我们工作细致一点,对人的关爱多一点,这样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翻开《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警示录》一书,该书收录了100起2000年以来全国建设工程领域发生的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也无一不是责任事故,而且专家都提出了事故预防的对策。100起重大事故,触目惊心,但是从专家的分析点评中我也深切的认识到,一切事故是可心防范的。
我们不要被事故的突发性吓倒,突变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可以理解为系统内某些参数的连续变化引起系统状态的突然质变,系统自安全状态转化为事故状态实际上是一种突变现象。事故的发生可以看作是由于人的因素(安全意识、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应变能力、身体素质等)和物的因素(工作条件、机器的故障、自动化程度、保护装置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只要把人和物这两方面因素都控制在正常的范围内就可避免事故的发生。目前美国的很多项目承包商都把“零事故”作为努力的目标,与此目标相对应的是一定能达到这个目标的坚定信念。公司应当为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准备,同时也要为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做准备。我们的厦门和南京公司在与美国福陆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安全工作的先进理念,其中第一条理念就是:一切事故是可以防范的。
厦门公司的经理张启勋同志是这样讲的:我们在老美的项目上干,就没有出过事故。当我们在厦门自已总承包工程以后也非常有信心,把我们在福陆学到的理念、制度、办法都搬过来用,人还是那些人,但怎么就杜绝不了事故呢?百思不得其解。最后管理人员经过反复的讨论、研究,认为我们只学了皮毛没有学到精髓。精髓是什么呢?首先,就是发自内心的信奉生命和健康是第一位,人是生而平等的,每个人的生命和健康都同等重要,要保证每一个人的安全。没有任何工作重要到值得我们任何一个人付出受伤的代价。其次,就是要真正认识到安全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是有回报的,而不是被动的投入,从而自觉主动地做好安全工作。第三,安全是每个人共同分享的责任。因为是维护人的生命与健康,这份责任是多么的光荣和伟大。第四,安全是一种工作态度,又是一种生活方式,把安全工作变成自已的生活习惯,这是何等深刻而实用的安全教育培训理念。第五,始终坚定地认为安全的工作环境是高效率工作的保证,而不是象很多人认为的那样用安全的方法太花时间,太不方便。有了对以上五条理念的深刻共识以后,厦门公司在自已承包的项目上,安全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不打半点折扣,因而成功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厦门公司的经验同样告诉我们:虽然事故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是只要我们不折不扣地加强管理,做好每一件工作,那么一切事故是可以防范的。
我国从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和建筑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特别是近年《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法律是按照我们的良心制订的,剩下的问题就是我们赋予法律条文以生命。当法律的要求都变成我们的实际行动的时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得到了真正贯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宗旨就真正地得以实现。
让我用南京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HSE快报》上的一首小诗来结束我们演讲吧:
只要一秒钟
用一分钟去写一个安全规则,
用一小时去开一个安全会议,
用一星期去制定一个好的安全计划,
用一个月去实行这个安全计划,
用一年去赢得一个安全奖励,
用一生去做一个安全的工人,
但是只用一秒钟就可以在一次事故中毁灭一切,
从现在开始去帮助你的同事、你的员工安全的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