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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岸青就贯彻执行“九条纪律”答本报记者问

2005-08-24   来源:中国煤炭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前不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修订颁发了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九条纪律”。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央纪委驻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赵岸青。

  问:请您谈一谈修订颁布“九条纪律”的重要意义。

  答:为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早在2000年队伍组建伊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就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监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的“九条纪律”。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九条纪律”在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说,我们这支队伍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去年,我们在全国20个重点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廉政建设情况问卷调查,500家煤炭企业及地方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门参加了答卷,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比较高。

  但是,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应该增强忧患意识,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有的监察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存在不廉洁行为,个别单位及监察人员甚至出现了违纪问题。对我们队伍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该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以规范解决。再者,这几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央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原来的“九条纪律”没有涵盖。因此,有必要对“九条纪律”进行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党组发的第一个文件是关于启用公章的通知,2号文就是颁发的新“九条纪律”。这足以表明总局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也足见修订颁发“九条纪律”的重要性。概括起来,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深理解和认识修订颁发执法“九条纪律”的重要意义:第一,这是总局党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新“九条纪律”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颁发的。第二,“九条纪律”将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总局局长李毅中特别强调这“三个执法”。公正是执法的基础,严格是执法的基准,廉洁是执法的生命。廉政建设是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纪律建设是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从实际情况看,“九条纪律”的修订颁发,对解决当前安全执法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第三,这是建设一支经得起长期考验的安全执法队伍的必然要求。我们的安全执法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代表国家进行执法监察。因此,安全执法人员必须强化国家监察意识,树立起应有的神圣感、责任感和光荣感。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清廉自律,严格遵守“九条纪律”。第四,贯彻执行好“九条纪律”在当前来讲具有十分迫切的意义。我国现有26000多个煤矿,小煤矿约有23000多个,相当一部分小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为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提高办矿门槛,国家实施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现在,经过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有2000多个煤矿,加上7月13日之前没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290个煤矿,都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国家安监总局已决定,对这7000多个煤矿整改不达标的,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小矿主为了过关,很可能不惜一切手段对我们的执法队伍“攻关”,安全执法人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安全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九条纪律”,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问:新“九条纪律”突出强调了哪些方面?答:在这里,我把“九条纪律”的内容强调一下:(1)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2)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管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3)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及其他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4)不准违反规定向监管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接受馈赠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5)不准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6)不准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7)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8)不准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或对监管监察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9)不准在煤矿及其他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新“九条纪律”融入了几年来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总结了几年来的执法实践,分析了我们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另外,也补充了过去没有涵盖的内容,使之更趋完善,更具约束力。

  问:新老“九条纪律”比较,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新颁布的“九条纪律”和老“九条纪律”比,主要进行了如下修改:一是突出了重点内容。譬如,把原来第二条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调整为第一条,表述为: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既不允许收,也不允许送。二是增加了6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不准在煤矿及其他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不准违规参加由监管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健身、旅游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向监管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等。三是有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譬如,将原来的第八条、第九条合并为现在的第八条。四是在一些表述上力求更严密、更确切。譬如,原来说不允许参加用“公款支付”的什么活动,这次改为“监管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什么活动,因为个体小矿主的钱不是公款;原来规定不准到被监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这次加上“本单位”支付的费用也不准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报销。五是有的内容作了改动。譬如,原来要求不准私自占用企业和其他单位的电脑、移动电话、办公设备等,是根据当时办事处刚组建的情况,作为突出问题提出来的,例举式的表述也容易漏项,这次就概括地表述为不准向监管监察对象“索要钱物、接受馈赠”,各种物品和款项都包括了。对此,大家在学习贯彻中要逐项加深理解并自觉执行。

  问:“九条纪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九条纪律”适用于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也应参照执行。需要强调的是,“九条纪律”不仅是规范安全执法人员个人行为的,对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集体行为也具有约束力。问:总局党组对学习贯彻“九条纪律”有哪些要求?

  答:首先,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九条纪律”。总局党组制定“九条纪律”,就是为了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使安全执法人员经得住种种诱惑和考验,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为此,我们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组织广大安全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九条纪律”,集中开展纪律教育。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要熟记“九条纪律”的内容,领会“九条纪律”的要求,知道哪些不能做,需要在哪些方面自觉约束自己,防微杜渐。同时,要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让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监察执法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我们有“九条纪律”,加强对我们的监督。第二,各单位都要制定贯彻“九条纪律”的具体措施。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九条纪律”的具体措施,加以细化,并制定具体检查考核办法。要坚持总局党组关于从严带队伍的指导思想,对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九条纪律”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第三,坚持从严治内,严格执行“九条纪律”。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安全执法行为,不断增强安全执法人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防范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九条纪律”是一条“高压线”,谁都不能碰。一旦发生违反“九条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对待,坚决查处,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安全执法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