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 工程的生产顺利、安全的施工,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的完好的三通一平场地。
2、经常指导、检查工程的安全工作,为乙方提供总配电柜等。
3、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如违反安全有关规定按规定给予处罚。
4、其它需甲方完成的有关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注意力集中,严禁酒后操作、听随身听和嬉戏打闹。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做好人员登记和办理暂住证等工作。
(3).禁止班前、班中喝酒或打架、斗殴;禁止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赤脚或赤膊;禁止参与盗窃、赌博、流氓等活动。不准工作之余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彻夜不归;家属来访时,应向负责人报告,不准使其住在宿舍。
(4)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5)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式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7) 做好施工现场和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施放灭火器材。
(8)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9)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0)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1)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严禁私拉乱接,用铜丝代替熔丝;禁止在配电柜、操作柜内放杂物。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2)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3)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4) 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5)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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