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切实加强施工各项管理,公司和施工队负责人对 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青铜峡市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一、施工队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做好工地的各项安全工作。支付各项安全设施投入费用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每天施工前都要对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如若疏于安全管理,在危险施工段没有竖立安全警示牌标记,所造成的伤亡及车辆事故,责任自负。
二、施工队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发包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工。违约者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三、施工队负责人要支付该项工程中所有费用。在资金困难时自筹资金,首先要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公司名义出具拖欠工程材料款,民工工资及各种运输费用等欠款手续,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该工程合同价款的15%罚款。
四、施工队负责人负责该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承担资料费用。
五、公司按建设单位拨付资金额扣除税金和一定费用后,支付给项目负责人,用于工程开支。
六、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凡有不自觉遵守公司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其情节,做出严肃处罚。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青铜峡市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
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