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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层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

2006-08-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高层公共建筑是指高度超过24m(不含单层主体建筑高层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人员聚集的建筑物。高层公共建筑因其占地面积小、充分利用空间、能有效地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特别是它的面积集中、体形高大、能满足人们多功能使用的需要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并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特征的重要标志之一。高层公共建筑为城市增添了锦绣,但同时也出现了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快、人员不易疏散、火灾扑救困难等新的问题。由此看来,高层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已成为我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顾名思义,高层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通道是指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人们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的所需要的路径。洛阳“12·25”东都商厦火灾中309人不幸遇难,美国世贸中心“9·11”恐怖事件中,万余人安全地撤离世贸中心大厦,告诉我们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如果建筑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加之人们在意外事件中的惊恐,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悲剧发生。火灾事故是意外事件的一种,由于火灾的特殊性,要求高层公共建筑更应该考虑合理、通畅的安全疏散。

    据有关部门统计表明,在火灾死亡中,50%以上的是因烟熏而引起的窒息性死亡,高层建筑火灾死亡人员60-80%是因烟熏死亡。究其主要原因是:(一)公共建筑内可燃物较多、火灾负荷大、装修、装饰豪华,且所采用装修、装饰材料在燃烧时均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这些气体一旦窜入疏散通道,就会严重影响疏散;(二)高层公共建筑层数多,垂直距离长,人们需较长时间方可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三)人员集中,降低了人们疏散速度;(四)防火设计考虑不周密,施工中不按设计施工而留下先天性隐患,导致火灾发生时,烟气迅速充满疏散通道,需要疏散的人员不能辨清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无法按正常设计的疏散通道实现安全疏散;(五)火灾时人们避难的心理与正常情况大相径庭,因恐惧、惊慌而盲目跟从他人的行动。从表面看这些是造成火灾惨痛后果的罪魁祸首,但深究细思则是安全疏散通道不畅而造成的,所以我们在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建筑工程施工检查时,必须做好高层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工作,为应付高层公共建筑发生不测打好基础。

    高层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有疏散楼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应急广播等组成。高层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设计审核的步骤和主要内容是:(1)建筑物等级和疏散楼梯的设计审核。高层建筑分类是根据高层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而进行分类的,必须严格按照高层建筑分类标准确定建筑物的等级,才能确保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正确,疏散楼梯的平面布置数量和宽度应满足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疏散楼梯应上下直通,中途不应改变位置。首层与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应分开设置,当受条件限制不能分开设置时,二者之间设耐火极限不低于两小时的隔墙,所设置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防止发生意外时人们从地上区域进入地下部分,同时具有当地上或地下室起火时阻止火势的蔓延的功能。(2)楼梯间和走廊墙体的耐火极限审核。根据建筑分类标准确定建筑物类别后,才能进一步确定建筑的耐火等级和耐火极限。即防火墙、楼梯间隔墙耐火极限为3.0小时,疏散走道隔墙耐火极限为1.0小时。且墙体材料均为非燃烧材料。(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审核。在火灾事发生时,特别是燃烧猛烈阶段,在高温状态下热对流使烟气的水平扩散速度为0.5-0.8米/秒,垂直扩散速度为3-4米/秒,如果楼梯间为非封闭防烟楼梯间,火灾时烟气极易充满整个楼梯间,致使人们无法实现安全疏散,所以超过24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超过32m的二类公共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所采用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以防止烟气的进入和便于人们的疏散。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m2,合用前室面积不小于10m2。32米以下的二类公共高层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4)疏散走道的审核。疏散走道是人们从不同位置能通向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必经之路、疏散走道的宽度应满足人流量的要求。疏散走道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尽量采用双向通道或带形走道。(5)消防电梯设置审核。火灾时消防电梯主要是消防队员用以抢救人员、运输消防器材的专用设施,它不是普通疏散电梯,消防电梯的设置应为一类建筑和高度超过32m二类建筑均应设消防电梯,同时必须达到每层建筑面积1500m2以下设一部、每层建设面积1500-4500m2设二部、每层建筑面积超过4500m2以上设三部的数量要求,且应设在不同防火分区。不得在消防电梯与其他电梯(含消防电梯)的隔墙上开相通洞口,必须开口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或防火窗分隔。独立消防电梯前室可采用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复合型防火卷帘分开,当消防电梯前室为合用前室时,前室的门不准采用防火卷帘门。(6)楼梯间防烟审核。在高层建筑火灾中烟比火的危害大,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特别是烟气一旦大量流入楼梯间,将会带来惨痛的灾难。楼梯间的防烟设施分为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和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建筑高度低于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低于100m的居住建筑采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防烟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m2。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是在无法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时所采用的防烟方法,它主要适用于不具备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注意事项是设计的送风量应达到要求,当建筑超过三十二层时送风量系统和送风量分段设计;楼梯间内每隔2-3层开设一送风口,前室每层开设一个送风口;楼梯间的余压应为40Pa-50Pa,前室为25Pa-30Pa压力,以阻止侵入走道的烟气进入楼梯间。(7)疏散辅助设施的审核。疏散辅助设施是在火灾发生时,当照明电路切断后为人们提供临时照明或疏散引导的设施。疏散辅助设施主要指事故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及火灾应急通讯等。这些虽是辅助设备,但意外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引导惊慌的人们有序地实行安全疏散。疏散辅助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设计和安装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把好高层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审核关是做好该类建筑安全疏散的基础,高层公共建筑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施工检查是保证审核合格的安全疏散设施落实到实处的有力监督手段。消防监督人员只有严格按建筑审核项目进行施工检查,才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有效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建筑消防施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1)检查施工单位资格和施工行为。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资格,施工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检查施工中是否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施工,是否擅自更改。(2)检查所用的消防产品。主要是检查所采用的产品如防火门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烟排烟设备、消防电梯等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即这些产品是否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消防产品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合格的消防产品中。(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高层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安全疏散的可靠性,如果施工质量低劣,无论多么好的产品都无法保证火灾情况下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施工检查时,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中,并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检查防火门窗的安装垂直度和密封度;检查机械防排烟设施通风管道的光滑度和封闭性;检查送风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指示安装的正确性。(4)施工检查方法。在施工检查时我们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要结合建筑的施工进度适时安排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并监督这些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的整改,防止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施工检查工作是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好的有力手段,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并必须记好施工检查记录,为建筑工程的验收准备条件。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审核人员只要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审核、验收高层公共民用建筑,才能确保高层公共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充分发挥其功效,给人们营造一个美好、安全的生活环境,把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