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的可行性分析
社会抢险救援主要包括化学救援、救人救险、排障抢险、抗灾救灾等诸多方面急、难、险、重任务和内容。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是社会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
1、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消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伍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这是我国用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为消防部队作为主导机构实施社会抢险救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是日益突出的灾害事故和急、难、险、重任务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消防部队在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的同时,更加大量参与的是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自贡消防支队每年接警出动1000余次,真正火灾通常只有300多次,而参与诸如毒气泄漏、水灾、交通事故、工程施工事故、人员救护等社会救援则达600多次,占出动总数的近23,可见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活动的频率和比重之大。
3、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具有装备优势。抢险救援具有复杂性、险恶性等诸多方面的特点,必须具有必要的现代抢险救援装备才能取胜。近年来,各地消防部队相继配备了抢险救援车、举高车、照明车、破拆工具、救生器材、防毒防化器材等大量特勤装备和现代通讯设备,加之,消防部队24小时执勤,能够随时有效实施社会抢险救援。
4、高素质队伍为夺取社会抢险救援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消防部队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在队伍结构上始终保持年青化,在纪律作风上,具有机动迅速,勇于牺牲,敢打硬仗、恶仗的优势,同时部队有大量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才,技术力量比较雄厚,为完成日益艰巨、复杂的抢险救援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素质保障。
5、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是与国际发展接轨的需要。消防队伍担负抢险救援工作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如美国的消防队大都担负紧急救援任务,“9.11”事故救援,美国消防队伍勇立头功。日本在《消防组织法》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各地消防队伍都要实施救援工作,并对人员配备、装备标准有具体要求。法国、英国、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消防队伍也都担负抢险救援和救急任务。因此,着眼世界消防发展的新趋势,与国际接轨,与世界消防联系在一起,必须加强我国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二、加强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的几点意见
1、加强抢险救援组织指挥,构建以119为中心的指挥系统。
社会抢险救援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行动,在科学决策中实施,在全面保障下处置,才能取得作战和处置的成功。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救援组织指挥体系非常关键和重要。目前,我国受理社会抢险救援的主要有119、公安110、112(交通事故报警)以及急救中心120等。这些接警中心都是根据各自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接警与救援调度。由于119建立时间长,群众知晓度高,具有相对接警迅速,反应快速,覆盖范围广及指挥调度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因此,为了实现社会救援信息的快速传递,合理的力量调度,科学的决策指挥,可建立以各地119为中心,其它部门为联动的社会抢险救援体系。
2、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适应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江泽民同志针对军队特种部队建设指出:“要建立一支关键时刻能顶用的拳头部队”。面对目前日益增多的特殊灾害事故,要打赢攻坚和处置的硬仗,就必须建立和加强消防部队的拳头队伍——特勤队。特勤队伍建设既要考虑客观实际的需要,又要考虑经济实力的可能,必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合理编成。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及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应建立消防特勤大队;在一般中等城市,可增建或改建消防特勤中队;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目前不具备建立消防特勤中队的中小城市,应建立力量较强的消防特勤班。消防特勤队伍要根据承担任务的需要,配齐配强装备和人员,适当增大技术兵、士官的比例。我市特勤消防中队建立5年来,已先后参与和成功处置200多起毒气泄漏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和救援,充分发挥了抢险救援突击队的作用。
3、强化社会抢险救援训练和演练。
社会抢险救援,特别是特种灾害事故处置,不能按传统的灭火训练科目施训,必须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加强有针对性的训练,强化科技练兵。
一是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各级指挥员和战斗员要加强特殊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学习,尤其是化学危险品和毒气的理化性质,技术参数,处置手段,注意事项等特殊业务知识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冒险、蛮干,造成无谓牺牲。
二是加强战术应用性训练。社会抢险救援训练必须以“实战”为中心,突出应用性、技术性和针对性。特别对于特殊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侦检控制,堵漏排险,防毒救生,破拆进攻,冷却保护,稀释驱散、洗消等重点课目要进行分训和合练,尤其要加强模拟训练,在近乎实战的环境中煅练提高部队抢险救援综合能力。
三是强化科技练兵。社会抢险救援训练,既要注重训练手段的科学性,又要注重训练内容的科学性,向科技要战斗力。要针对各种灾害事故处置,探索以现有装备实施处置和救援的战法,同时积极改革创新,挖潜现有装备潜力,增加高技术含量的内容,不断实现由体能型向智能型训练的转变,适应现代灾害事故处置需要。
四是加强灾害事故处置和救援预案制定。凡事“预测立,不预测废”。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容易发生特殊灾害事故的源头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制图、编程等现代科技手段,保障抢险救援预案的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模拟演练,不断修改完善,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战。
4、加快特勤装备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抢险救援功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消防抢险救援特勤装备建设,必须着眼发展,依据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可能发生的特种灾害事故的情况加以考虑和配备。
一是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契机,加大消防抢险救援装备的投入。尤其要优先配置抢险救援急需的化学和毒气侦检仪器装备,防护救生、抢险、破拆和通信器材,以及相应的特勤车辆、装备。
二是消防特勤装备要瞄准先进技术和优良性能,注重合理的装备结构,尽快形成特种灾害事故的检测手段、消除手段和堵漏防爆手段,不断增强综合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对现有装备的革新和挖潜。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挖掘现有装备的潜力,缓解现有装备与实战需要的矛盾,提高实战水平。我支队利用普通五十铃货车革新改装成防毒抢险救援消防车,装备了100多件具有侦检、侦毒、堵漏、洗消、破拆、防护、救生、救护、灭火、排烟等10多种功能,整车效能实现了多功能化的目标,且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效果非常好。
5、加强协同配合和跨区联动,形成社会抢险救援的作战合力。
社会抢险救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诸多部门和单位共同参战,必须加强统一组织指挥和各方面的协作配合。
一是建立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的组织指挥机构,实施统一指挥。这是《消防法》对消防部队实施社会抢险救援的基本要求。对于重大灾害事故处置中参战的公安、消防、医疗、水、电气及驻军等力量,必须由政府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既分工实施,又密切配合,形成拳头和合力。
二是消防部队要主动加强同地方行业、部门和单位救援力量的协作与配合。对于化学事故等抢险救援,消防部队作为主战力量,必须加强与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的协同,充分发挥他们的装备和技术优势,共同完成救援任务。对于像水灾、地震重大灾害事故和特种事故处置,参战单位和人员较多,消防部队要积极主动担负突击性的紧、难、险攻坚任务,并协调好水、电、气、医疗和社会志愿者等队伍,保持各方面的信息沟通和配合,保障抢险救援现场的井然有序。
三是加强消防部队跨区抢险救援作业。目前,社会交通事业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极大缩短了城市之间的“距离”。目前,自贡到周边的内江和宜宾,通过高速公路连接后,在20—40分钟便可赶到,给消防部队跨地区参与抢险救援创造了极大便利和可能。因此,消防部队要积极研究跨地区抢险救援作业的战术方案,加强跨地区消防部队抢险救援作业的协同与配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作用。
四是强化合成演练,形成抢险救援合力。要保障社会抢险救援各种力量的充分协调与配合,就必须加强诸“兵种”之间的配合训练。每半年或一年,消防部队应该在地方政府组织下,根据各类型抢险救援预案,开展与各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单位的合成模拟演习,使各救援力量充分熟悉职责和程序,提高队伍的快速集结和协同配合能力。同时,跨地区消防部队之间也要加强合成训练和演练,提高装备器材和人员的优化组合、战斗编组作用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大型抢险救援活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