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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2007-09-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社区建设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的需求及文明程度与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社区或小区建设也在得到不断的完善和规范,但是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却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社区、消防、安全、管理
  社区建设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的需求及文明程度与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社区或小区建设也在得到不断的完善和规范,其中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经济下应生的物业管理模式的管理,对社区及小区的管理在不同时期和阶段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一种新型不断发展壮大的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消防安全管理在各种管理模式的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份量愈来愈显著,然而管理单位在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却滋生了大量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产生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多种管理模式的社区与小区社会消防管理,存在各自不同的特点。
  当前,随着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社区与小区建设也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化,新建小区以市场主导型(即物业管理)的管理模式的各种配套设施、相应的人力、物力、软硬件措施也得到明显的改善;以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的社区,在坚实的权力作后盾的政府职能作用下,形成条块结合的以块为主各司其职和消防管理网络,长期以来发挥着核心作用,所以在消防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组织基础;但是作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平房区、棚户区、郊区等,以居委会核心的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的社区,以广泛参与民主自治、自我管理为机制,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仍然会长期存在。

  二、同是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隐患任意滋生。
  目前,无论在何种管理模式下的社区或小区,公安派出所大部分已经进入,并设置了社区警务室,外勤民警照片以联系方式与社区群众见面;安全门上锁、一层窗子上铁栅栏,小区入口设置护栏铁桩等,毫无疑问社区治安问题得到了好转。
  (一)派出所、消防已经进入社区,大部分社区设置了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只重治安防盗,没有很好地介入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工作趋于重防盗轻防火,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保安大多属于临时雇用性质,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差,导致出现种种怪现象:一是消防设施被上锁,问及原因,答曰:由于小偷、小孩子经常光顾,消防设施丢失的现象十分严重,固上锁。二是一层窗子上铁栅栏并上锁,问及原因,为了防盗。可是万一发生火灾,逃生之路在哪里?
  (二)尤为突出的且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新建成的小区,在出入口的消防通道、小区内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规范或设置及管理方面不合理。如安装的给水管道,生活与消防共用,管径过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消防车辆无回车场地,人为设置隔离墩或栅栏等;有些方面在消防建审环节无依据可循,无法控制。大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了住宅小区符合安静的要求,阻止各种车辆进入小区噪声扰民,将小区的入口处的通道设置路桩、栅栏。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警笛长鸣却无法顺畅进入,将会贻误战机,从而给受灾群众造成极大的损失。这种种火灾隐患能让其存在吗?
  (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有的物业管理单位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桶、沙箱、铁锹、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都未配置;有的对器材缺乏保养,任其自生自灭。
  (四)居民家中因家装滋生火灾隐患,而其安全意识却十分淡薄。现代家居中绝大多数为追求美观、高雅,在装修房子时采用了大量的可燃性材料装修,这也就为火灾埋下了后患。
  (五)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平房居民区、棚户区、郊区等分别在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组织协调下,以数量不多的治安巡逻队、志愿者组织,实现了治安自治,但是在消防管理方面还没有完全普及,这是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

  三、不同隐患产生的根源
  (一)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作为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以经济效益为生命线,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发展,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户、公安、居委会及城市管理的多层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例如: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个住宅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业户共有,哪些维修养护费应当由业户共同承担,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责任不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偷盗等事件物业管理单位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机关在调解和判决时缺乏法律依据。
  (二)社区消防管理介入滞后于物业消费使用,由于重建设轻管理,造成物业管理单位、建设和管理脱节。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留下深重的多层面的问题,加之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使消防安全隐患剧增。在消防安全领域,一些新开发的楼盘存在不少隐忧,换言之,不少开发商为赚昧心钱在销售过程中对安全方面的信息瞒天过海。一些开发商在与业户签订购销合同时,有意把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条款弄得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对小区的消火栓的设置等硬件设施尽量做到能少则少,甚至可有可无。
  (三)前期以效益为主开发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防盗轻防火的现象,防盗方面对保安要求极为严格,可防火则普遍被忽视,为减少开支,精简人力,使物业消防管理人员人才短缺,现有人员身兼多职,素质低下,不少保安的消防知识一片空白,这样的保安队伍实难承担处理突发火灾的重任。
  (四)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平房区、棚户区、郊区由于早期的城市建设或开发中,未将其纳入整体规划,随着城市的不断开发扩展,将其划入城市区域但又未开发。其建筑相互毗连,建筑耐火等级极低且无安全保障措施,极易发生火烧连营危险,道路崎岖狭窄,又无消防通道,消防车辆很难进入,一旦发生火灾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四、提高社区消防管理的建设性措施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人是们生活的最基本要求,加强消防进社区,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消防在社区群众中的主体意识,发挥政府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三者有机结合,在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让市场主体参与到社区消防管理中来,发挥各种社会主体的作用,使政府行为主体、社会行为主体、市行为主体在社区消防管理中分工合作,在实践中探索最优化的组合形式来适应社区消防的管理和建设。
  不管哪种管理模式其管理的职能是确保业户的安全,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消防安全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管理单位在社区或小区建设方面,消防安全管理上该如何去做呢?建立一种群防群治多元化并举合作的机制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出路。
  (一)政府强化,明确职责、划清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颁布实施,第十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社区或小区管理单位在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相对滞后,执行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上比较系统,这说明以政府为高压加强调控,机构实施消防监督,形成一种以公司领导为中枢,部门领导分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保安队员、环卫人员、维修人员等物业工作人员都参加,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防护网络,对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明确责任。
  (二)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资源,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集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管理、专业化管理的新局面,这是规范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一是以辖区人民政府为核心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管理,应发挥其协调职能作用,联合城建、公安、文化、教育、城管等部门及企业单位为一体,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消防管理防护网络,组建如由热心消防事业的政府救助的低保人员、下岗职工、军转人员等参加的社区消防志愿者、巡逻队,救护帮扶组织,融入社区警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防护管理网,形成坚强有力的民间组织。二是以市场为主体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保证建成小区内各类固定消防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有效并定期维护保养,不允许出现类似消防通道上锁堵塞、灭火器过期、烟感热感探头失效、消防栓无水或损坏情况。一旦出现火灾,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对近期内不能开发、改建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平房区、棚户区、郊区等加大消防投入,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开展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的各种有力群体一道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形成民建、民用、民管“社区是我家,消防建设靠大家”的管理氛围。在有必要的地区可以组成以“十户联防”为载体,群防自救、大风天禁火等措施,在必要的地点设置必要的消防点,配备必备的最基本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应急照明等必备的基本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
  (四)加强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关注的消防安全氛围。“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在逐渐形成,街道、居委会、物业等社区管理单位应借消防进社区之机,加强在社区及小区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建立“楼道消防文化”等手段,充分利用民间艺术活动等阵地来宣传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安全疏散等消防基本知识,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具有一定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的“群众消防”文化。
  (五)组建多种形式、多元化兼治安与消防多功能为一体的社区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巡逻队等队伍,负责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随时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扑救初起火灾。
  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未来社会化消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核心部分,如何加强社会化的消防进程,使社区消防管理走上规范快速的发展之路,促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创平安小区及家庭,在多元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上值得深入广泛的探索。(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消防大队傅海波)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10
  [2]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2001.9
  [3]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