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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2008-08-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日前,笔者参加了本厂消防中队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其中最难忘的莫过于在观看《红色警示录》录像过程中目睹的火灾过后那满目疮痍的凄惨镜头,消防安全要时刻牢记的警钟再一次撞响,震撼之音久久萦绕耳畔。

  提起火灾,那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正因为沉重,所以值得我们深思。笔者找到这么一组数据:200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235941起,其中重、特大火灾283起(仅在夜间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就有111起,占总数的39.2%),因火灾造成2496人死亡, 250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6亿元。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地说损失的财产金额并不算多,再说钱是可以再赚的嘛,可是,那死去的2496个生命还能再生吗?吉林中百商厦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让53个鲜活的生命顷刻之间化成了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冤魂,而这惨烈的教训,竟是某些消防安全意识麻痹、极不负责任的可恶之徒用手中的烟头丢给我们的!

  惨剧在不断发生,财产在无谓损失,生命在无辜消亡,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是否已经警醒?是否已经掌握了消防安全的知识和死里逃生的技巧?千万别漠视这些常识,更不要认为这是老调常弹,否则有一天火魔的利掌劈向你的时候,你只有一个无奈而又可怜的举动:坐以待毙!因此,每个人都必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认真品读以下三句话的意味:

  隐患险于明火。用一句贴切的话来形容,那就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消防隐患无处不在,但它只潜伏在麻痹大意者的周围,待时机成熟,它就恶狠狠地生吞活剥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所以,为了防住这支难防的箭,我们平时就要炼就一双锐利无比的眼,检查、检查、再检查,巡视、巡视、再巡视,把消防隐患揪出来,让它无藏身之地。

  防范胜于救灾。意思非常明了,但就是有一些人过目就忘,当成耳边风,结果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别人。有一个战术术语叫做“防守是最好的进攻”,看似不妥,其实颇有哲理。进攻的代价是牺牲,防守的功能是化解。对于消防安全而言,我们只有拿出一整套完善的合理的可行的防范措施,堵住一个个杀伤力极强的漏洞,那么就能化解一次次破坏性极大的危险。未雨绸缪和亡羊补牢,代表了防范和救灾的两种行为,都是辛辛苦苦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干的事情,结果却是天壤之别:防范到位不起火灾,不损失财产,不吞灭生命,救灾既劳民又伤财而且还因火灾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仅仅四个字,却构成了泰山的重量,这责任谁能说不大?既然责任大,就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感,这不仅仅是指消防部门,还包括我们当中每一个平平凡凡的老百姓。救火是消防部门的事,要咱老百姓学习消防这是哪门道理?有如此心态的人,非常有可能得到报应,因为消防部门毕竟能量有限,每一次起火尤其是偏僻的地方起火消防队员不一定都能及时赶到帮你把火灭了,这时候要是某人不懂消防常识不懂灭火操作甚至是不懂得如何逃生,那他(她)只有在烈火中化为灰烬,而这样的死,在具有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的人看来,真的死得没有一点道理!

  有句格言,叫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套用在消防安全上则叫做“预防火灾,人人有责”,即使火灾不幸发生了,也还要套用一句:“救火灭灾,个个有份。”只有这样,才能将因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才能将因火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也才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安全,日子更美满,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