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何提高消防安全管理

2009-05-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某年,广东省汕头市一服装厂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1人特重度烧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5万元的特大火灾事故。惨痛的事故教育我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防火安全决不容忽视!下面笔者结合多年来的消防监督工作经验,从多个角度全方位与各位读者一起探讨如何做好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一、当前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

  1、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目前,服装、制鞋、一次性打火机等生产企业使用了大量的可燃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在使用时都极易导致火灾发生。而且这些物品燃烧后会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物等有毒气体,给员工生命造成极大的威胁。有些企业由于厂房面积较小,未设置独立的仓库,车间与仓库混杂,老板往往只重视防盗措施,却忽视防火安全,认为安全只有投入,没有效益,甚至将生产的易燃物品堆放在疏散通道上,在火灾情况下,极易导致火烧连营的局面。

  2、消防安全先天不足,火灾隐患十分严重。

  大部分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没有很好的进行消防规划,周边建筑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与此同时,厂房之间、车间与车间缺少必要的防火间距,建筑毗连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蔓延趋势。而且,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的建筑工程多采用简易结构。如钢铁棚结构,这种建筑多属三级耐火等级,一旦起火,火势蔓延快,抗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且在较短时间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扑救火灾的时间非常短,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部分企业租借他人厂房进行生产,这些厂房本身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未设置必需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以及室内外消火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

  3、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企业基础消防设施薄弱,特别是室内外消火栓的数量严重不足,消防用水严重缺少,火灾发生后难以扑救。有的工业园区消防给水管网管径过细,水压过低,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而有的工业园区甚至尚未建成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由于部分工业园区急于上马,企业厂房的设计、施工未经消防审核,厂区内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移动式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灭火器配置不合理、选型不符合要求,以致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4、管理人员、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企业老板及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认识不足,不重视火灾的预防和管理,不懂消防器材的操作和初起火灾的扑救,致使火灾连续发生。同时,企业内部电气设备、照明灯具以及电气线路数量多、分布广,但厂房的电气线路、设备大多是由非专业电工安装。因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线乱拉乱接、闸刀裸露,应该防爆的场所未采用防爆电器的现象随处可见。违章操作、违章用火、违章用电的现象普遍存在,留下火灾隐患。

  5、疏散出口不足,疏散宽度不够。为确保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厂房必须有足够的疏散出口和一定的疏散宽度,但实际情况却是企业的疏散宽度严重不足、车间的疏散出口缺少,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发生火灾后,往往造成疏散困难,再加上工人上岗前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知识,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5•19”火灾事故正好说明这点。

  6、电气设备使用和设计不当。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有:电气设备过负荷、电气线路接头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照明灯具设置使用不当,如将功率较大的灯泡安装在木板、纸等可燃物附近,将日光灯的镇流器安装在可燃基座上,以及用纸或布做灯罩紧贴在灯泡表面上等;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使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机、灯具、开关等。从而使小隐患酿成大事故,给企业造成致命的创伤。

  7、操作技术不够专业,保护措施不健全。违规操作是引发事故的导火线,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极易产生各种静电,通常是操作不规范引起摩擦、撞击而产生静电。而因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更是屡见不鲜。如易燃、可燃液体在塑料管中流动,由于摩擦产生静电,引起易燃、可燃液体燃烧爆炸;输送易燃液体流速过大,致使大量静电荷积聚,产生火花引起爆炸起火;在有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的地点,身上穿着的化纤织物的摩擦、塑料鞋底与地面的摩擦产生的静电,引起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等。

  二、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可行办法。

  各地消防机构和安监部门应对辖区内企业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建档立案,组织专家论证和分析原因,拟定整改方案,依法限期责任单位清除隐患。

  1、建立防火安全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把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地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规范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要督促企业规范加工场地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安装保护罩,防止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引起短路而发生火灾。企业应设专职电工,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用电安全。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修建可靠的消防水源,并设立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对单位较小或确有困难单独设立的,可以按照“共同出资、互助互利”的原则,共同设置消防水池,不断增加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对厂房内的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应严格按要求进行配置,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企业防火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企业主应从资金、人员上保证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车间与仓库的防火分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疏散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仓库的照明灯具以及货梯的设置等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2、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在开展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部门要组织对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发法律文书,通知业主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既可以较少的资金投入来整改火灾隐患,又不致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太大的影响。如可以因地制宜地利用天然湖泊、河流、地下水井作企业的消防水池,调整车间的楼层位置,尽量使人员密集车间设置在厂房的层。而对那些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企业,公安消防机构及安监部门要用好用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彻底解决安全疏散、车间与仓库的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施等老大难题,坚决预防和遏制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自己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确定从厂部、车间、仓库到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包括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及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各种操作规程,并将原料、成品仓库、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以及人员密集车间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成立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以班组骨干、保安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为主,定期组织一次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通过检验灭火组织指挥、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和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不断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增强员工的心理素质,提高企业抵御火灾的应变能力。

  5、认真开展防火自查。

  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至少每月进行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集体宿舍的用火用电情况、安全疏散设施情况,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情况,并确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水电工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车间、仓库的夜间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保证企业尤其是夜间加班赶订单时的消防安全。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建立一套“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着力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6、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员防火责任制。

  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想有效地控制火灾,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可通过各种有效宣传,如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组织员工观看消防宣传录象、组织员工到消防站参观等多种方式,使大家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提高企业内部电气设备方面的技术管理水平。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运行、管理人员等特殊工作实行持证上岗。杜绝不合格电气设进入企业、工厂,杜绝违规操作和有关电气设备隐患的失控漏管。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采取丰富多彩、贴近工厂实际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的同时,积极引导员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认真思考企业的防火措施、灭方法,努力提高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效。

  7、提高员工火场逃生的能力。

  除灾害本身的猝不及防外,缺乏救护知识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企业要积极引导员工保持镇静,克服惊慌心理,谨防心理崩溃。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平时的教育训练,塑造员工良好的心理素质,遇事沉着冷静。火灾的出现,并非意味着已无路可逃,相反,要坚定求生信念,使心理保持稳定,正确估计火灾形势,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逃生条件脱离险境。在危难时刻,不要局限于利用原有的疏散通道,应开动脑筋多想办法,才能死里逃生。逃生、报警、呼救要结合进行,防止只顾逃生而不顾报警与呼救。在火场中或有烟室内行走,应尽量低身弯腰以降低高度,防止窒息或中毒。要正确估计火势的发展和蔓延势态,不得盲目采取行动。房间外墙壁上有排水或供水管道时,有能力的人,可以利用管道逃生。不要乘坐普通电梯。因为电梯井直通大楼各层,烟雾、高温、热气很容易进入,高温可能使电梯因失控或变形而不能行走,烟雾、热气可能危及人生安全。更不能盲目跳楼。即使被大火困在房内无法脱离,也要利用一切可行的方法,坚守“阵地”,耐心等待救援,非到烟熏火烤,不要采用跳楼的方法。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大量存在,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减少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的伤亡有重大意义。我们应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全社会安全生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