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是一支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和从事各类抢险救援工作的部队,因其驻地分散、社会管理活动多、训练强度高标准高、任务多而杂、驻地情况复杂,因而发生事故的概率较高,通常会发生车辆事故、训练事故、救援事故、酗滋闹事、雷击淹亡事故、中毒触电事故等,严重影响了消防部队的高度稳定和良好形象。基层消防部队由于执勤力量少、防、灭火工作任务重,队伍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因此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中出现了诸多漏洞。针对当前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特点,个人结合自己的经历和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认为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应强化“四个结合”,注重发挥“四个作用”。
一要强化管教结合,注重发挥教育作用。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关键在于管理和教育,只管理不教育,不能形成系统,光教育不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话、一纸空文。因此,基层消防部队应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图册及网络等的优势,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是要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作为基层主官,要把官兵的政治表现、家庭情况、内外交往、婚姻恋爱等情况作为经常性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对一些处理问题能力低、控制能力差的人员,要教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有针对性地搞好教育,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二是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由基层主官进行法律常识讲解,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也可聘请部队或地方的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律师、专家等,到部队为官兵讲授法律知识及分析一些案例;同时,鼓励官兵参加自学考试或法律专业函授,使全体官兵都投入到讲法、学法、用法的活动中。三是要加强无私奉献教育。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与自私自利的思想品德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定期开展人生观教育、爱国奉献教育等四个教育。只有强化管教结合,使安全防事故工作深入人心,实现官兵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从“被动消极”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才能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意识。
二要强化堵疏结合,注重发挥制约机制作用。古人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个小小的细节没有把握好,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应当找准切入点,要在官兵的头脑中牢固树立条令就是法律,制度就是准则的观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落实部队执行条令条例的措施,把贯彻落实部队规章制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使各项规章制度贯穿于部队工作和一日生活的全过程,特别是对请销假制度、值班门卫制度、查铺查哨制度、车辆派遣制度等,必须严格执行,真正通过制度的落实,规范部队管理,建立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发挥“三位一体”的思想教育工作体系的作用,密切与官兵家庭、地方居委会的联系,及时沟通官兵的思想、生活、工作等情况。对于思想有波动、工作有情绪、生活有困难的同志要多关心、教育,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疏导、感化,解除其工作、生活乃至思想上的疙瘩。
三要强化督查与自查结合,注重发挥能动作用。要在狠抓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五条禁令”、“九个严禁”和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查铺查哨制度、干部留营住宿制度、出入营门登记制度和晚点名,维护部队良好秩序;不但要加强工作日的管理工作,更要突出抓好节假日、双休日、八小时以外和营区外的安全管理。要突出“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管理无淡季、安全防范无闲时”的管理思想,坚决克服安全防事故工作时松时紧的工作状况,上级机关要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对象,制定相应的安全督察方案,督察方式要多样、多点、多面;督察内容要全面细致。此外,各基层单位要自觉念好“预防经”、绷紧“安全弦”。一是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提高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要发挥安全工作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检查、安全分析、安全工作总结等制度,认真实施自查自纠,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安全防事故能力。
四要强化人员与车辆管理的结合,注重发挥两个《规定》作用。作为安全防事故工作重中之重的车辆安全管理,各基层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人员与车辆管理的结合,防止车辆事故的发生:一是要严格建立和落实“领导批准、执勤调动、干部跟车、随车人员、驾驶人员”五位一体的联管责任制,严格落实出车有命令单、是否有干部带车、出归时间等登记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的责任,真正做到“四落实”,即:人人落实,不搞特殊;事事落实,不留盲区;时时落实,不留断层;处处落实,不留死角;二是要抓好驾驶员的选拔、培训、使用、考评等环节。挑选汽训学兵要坚持标准,不搞变通,不打折扣。驾驶员培训要保证时间和质量,使用时要择优录取。对那些驾驶技术不过硬的驾驶员要进行复训,复训合格者方可上车驾驶;三是要积极落实车辆保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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