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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浅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08-08-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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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

   煤炭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对煤矿工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由于煤炭开采几乎都是井下作业,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井下条件复杂多变,时时刻刻都要与“瓦斯、煤尘、顶板、水灾、火灾”等五种自然灾害作斗争。由于我国煤矿高瓦斯矿井多,瓦斯事故时有发生,(据专家统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比例接近70%,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达到90%以上)可见煤矿事故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所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实现安全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它利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机能,控制来自自然界的、机械的、物质的不安全因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证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在安全理论中把伤亡事故的致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人的管理,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当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要牢记“多出煤不出事”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伟大战略。本文就当前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以及主要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加以阐述,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文中提及的不妥之处望读者多多包涵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煤炭生产的突出特征之一是点多面广,集中化程度低。2003年全国共有各类矿井28000处,平均每处矿井年产规模仅为5.86万吨。其中84户国有重点煤矿的600处矿井,平均年产规模为135万吨;国有地方煤矿为11.6万吨;乡镇煤矿仅为2.1万吨。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同志,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就多达90多件、120余条。一个时期以来,党和政府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使煤矿安全工作得到了切实的加强和改进。据统计,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7%和0.25%。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今年1月一11月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503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4起,死亡254人,分别占的比例是44.4%和50.1%;特大事故发生105起,死亡1517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29起,死亡433人,所占的比例是27.6%和28.5%。尤其是河南大平煤矿“10.20”特重大瓦斯事故截至11月7 13已经有144名矿工遇难,另外4人下落不明;河北邯郸武安德盛煤矿“10.20”特大透水事故截至11月7 13 15时水位下降到+26.93m,比最高水位下降了36.94m,井下被困的29人仍下落不明,这两起事故,给我国的煤炭安全生产敲响了一个更加紧迫的警钟。从总体上看,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事故总量过高,损失严重。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约8000人。当年我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今年即使控制在3以下,与世界上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差距仍然不小。

   (二)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 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一起。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4起特大事故。特别是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事故,死亡、失踪148人,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三)是尘肺病危害严重,煤矿职业卫生形势严峻。煤炭行业是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全国煤矿目前统计的尘肺病患者为60万人。2003年,国有重点煤矿新报告尘肺病1.2万例,约占当年井下工人总数的1.5%。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没有建立报告制度。考虑到这两类煤矿的通风防尘和劳动保护条件,按其从业人员为200万人、尘肺病患病率为国有重点煤矿的一倍计算,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为6万人。估计全国煤矿每年新增加尘肺病患者超过7万人。此外,风湿、腰脊劳损等职业疾病,在煤矿也普遍存在。

   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不均衡,技术和安全保障水平比较低

   我国目前既有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大煤矿,也有各方面条件比较差的中小型矿井。2003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为数相当多的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没有保证。经过这些年的整顿,小煤矿的技术面貌虽然有所改善,但差距仍然很大。全国58%的小煤矿仍采用巷采和手工方式开采,效率低下,伤亡事故多发。2003年小煤矿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7%,事故死亡人数则高达76%。今年前三个季度小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9起,死亡32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同类事故的73%和74%。

  (二)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漏洞多

   经过五十多年的开发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九五”、“十五”期间新开工矿井很少。多数煤炭企业依靠老矿挖潜或者超能力生产来维持产量规模,目前国有重点煤矿超能力7700万吨,无能力矿井生产6500万吨。加上前些年煤炭市场低迷,企业经济困难,安全欠账普遍较多。截至2003年底,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仍高达164亿元,其中安全工程86亿元,安全设施设备78亿元。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存在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隐患相当严重。直至目前,包括部分国有大矿在内的多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相当薄弱,在防范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方面,仍然是缺乏把握的。

   (三)高瓦斯矿井多,瓦斯灾害严重

   与各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的煤炭赋存条件较差。主要依靠井工开采,高瓦斯矿井多。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9000多处,占矿井总数的30%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58处,占重点煤矿矿井总数的46%。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防治难度越来越大。专家分析,采深每增加10米,温度升高1度,而且煤层压力增大,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增高。近两年,通过贯彻“十二字方针”,瓦斯防治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但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在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预测、监控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对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也存在一些认识和技术上的问题。

   (四)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

   过去一段时间,大家普遍认为煤矿安全技术落后,重体力劳动较多,招收从业人员时,只从体能方面考虑,忽视了对文化程度的要求,造成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用工制度改革,煤矿职工队伍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使用农民工、农民轮换工、协议工、临时工,并且已经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军。据调查某矿的职工文化程度,全矿4100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78%,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约占22%,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只占7%。对生产一线的职工而言,他们的文化程度则更低,有的甚至根本就没念过书,这些人是直接从农民中招进来的协议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这一代矿工在主人翁责任意识、敬业精神、纪律观念、技术水平、严细作风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培养和锻炼。虽然人矿时经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但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加之一部分人存在一种短期思想,所以对培训的内容掌握很少或者就无法掌握,这样在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相当普遍,深深地埋下了严重的人为隐患,直接威胁着安全生产。比如:在大平“10.20”矿难中死亡人数的95%都是民工。另外据统计,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地方乡镇小煤矿,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总是农民工,占97%,这些明显的事实,值得人们反思。

  (五)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导致超负荷生产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和生产国。国家安监局称现在1/3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不仅增加了事故隐患,也为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按照中国今年煤炭安全生产的最好情况的估计,每百万吨死亡为4人的话,到2020年中国因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最少死亡人数为8800多人,最多可能达到1.1万多人,而到2020年实际煤产量有可能突破22亿吨的下限。业内专家认为,在如此短时间内使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煤炭产量规模增长势头强劲。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经济形势只是恢复性、阶段性好转,一些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将会更突出,为满足未来国民经济对能源的需求,我们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确保生产,只有在不出事故的情况下才能谈生产、谈效益,否则就是空谈、浮夸。一旦出了伤亡事故,无论挖出多少煤,损失都将是巨大的,因此在煤炭求大于供的市场中应坚持适度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

   (六)职工冒险行为突出和安全意识淡薄

   从目前煤矿企业的用工制度方面来看,无论是国有还是乡镇小煤矿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工人,他们进矿的目的就是为了多苦点钱去养家糊口,这些职工的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不了解、不掌握,不懂得安全作业规程,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能力较弱,并且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冒险蛮干,人为失误,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隐患严重存在。

   三、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煤矿企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我国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各企业、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

   明确指导思想。我国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各级、各部门要按《安全生产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配足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同时还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2、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发生

   针对我国高瓦斯矿井多、事故灾害严重这一问题,我们要坚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狠抓“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的贯彻落实。瓦斯事故具有破坏力强、影响巨大的特点。一旦发生,往往天塌地陷,矿毁人亡;惊天动地、牵动大局。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群众,都予以高度关注。国内外舆论的反映更为强烈。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惨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瓦斯事故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煤矿瓦斯的产生、聚集和爆炸,需要一定的前提和条件。只要防治工作到位,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治理瓦斯的十二字方针,反映了对瓦斯防治客观规律的认识,概括了瓦斯治理的三个最基本环节。我们要以“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我们要把瓦斯看作是悬在煤矿头顶的一把利剑,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要把防治瓦斯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煤矿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作为最重要的环节来抓。当前,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形势下,煤炭工业要当机立断,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强调要吸取教训,采取过硬措施,做到“四个结合”,把好“三个关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的发生。要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凡“一通三防”工作存在问题、瓦斯事故隐患严重的煤矿,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所有“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建立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同时,要重视加强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瓦斯事故和各类事故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3、狠抓“三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

   在安全理论中把伤亡事故的致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系统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而人是第一位的。人的因素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说,事故的发生已经走入了一种“人为化”趋势。其中伤亡事故原因模式主要表现在如下:

   从以上模式中可以知道:机器是人操作的,安全装置是人维护的,只有当人的操作、维护出现失误或差错时,机器、安全装置才会出现故障。因此,各类因为人和物相互作用而出现的事故,主要还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大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的结果,之所以人们说“车祸、车祸,都是人祸”也证明了这个道理。在煤矿事故中,由于其工作环境的特殊,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是举不胜举,据统计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小煤矿,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事故高达88.3%。对煤矿事故而言,人为事故主要表现在“三违”现象方面,职工存在侥幸心理,省能心理,利益欲望,所以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要狠反“三违”,在对人的管理上下大功夫,从源头上杜绝事故。

   4、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煤矿工人工作环境艰苦恶劣,文化知识水平有限,“要钱不顾命”思想严重,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频繁发生。为此,要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管理措施,目的也在于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笔者认为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首先,煤矿企业应在安全管理中实行重奖重罚,因为在煤矿防保条件还不十分完善,职工技术素质还比较低的情况下,重奖重罚是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

  其次,强化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淄博矿务局曾总结了这方面的管理经验,他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2)狠抓班长职能转变,从体制上落实安全;(3)严格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安全;(4)狠抓薄弱环节,从措施上保证安全。

  最后,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具体做就是新招进矿的工人,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出了事故组织安全分析会,平时一周有一次安全学习,每天都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从而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从多方位,多角度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查处隐患,落实整改

  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从一个一个的隐患中发展而来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线,一旦查出隐患,并马上落实整改,我们会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否则,必遭灭顶之灾。所以对待隐患不要“以善小而不为”。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煤矿各企业和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分别查处矿山的危险源点、采空区以及尾矿库,还有地表塌陷区,对查处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要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

   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区队和班组。班组要有兼职安全检查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指令,在煤矿贯彻到底。要从建立标准体系、对标达标、考核奖惩等环节着手,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广泛开展起来,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尽快建成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井、样板区队和样板班组,夯实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

   7、贯彻“科技兴安”战略,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巨大动力。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科技基础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

  煤矿企业应重视抓好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故,暴露出我们在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上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瓦斯煤尘爆炸,以及华北地区奥陶纪灰岩突水等灾害的形成与发展机理,还缺乏科学的认识,现有理论及其技术措施,还不能有效地防范瓦斯灾害等事故的重复发生。为此,要结合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和壮大安全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其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制约煤矿安全的重大基础研究课题,特别是矿井突发动力的灾害机理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理论水平。

  8、做好职业卫生防护,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常常接触到有毒有害因素,即在职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例如: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污染、生产性粉尘等,这些有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对人造成有害影响,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统称为职业危害。其内容包括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及工伤三类。对煤矿企业而言,主要是矽肺病,以及职业性耳鼻喉病。据调查煤矿矿井在井下工作面打眼放炮过程中,粉尘浓度高,另外风钻发出的噪声严重超标,天长日久必定会发生职业病害,所以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应该加强做好职业卫生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9、推进人才战略

  中国人世后,煤矿安全面临着许多机遇,同时面临着许多挑战,企业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一个企业要发展、要壮大,必须要有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高等教育改革以来,像煤矿这样艰苦的行业要想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是一个难点。煤炭行业应该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应该千方百计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到煤矿企业工作。笔者认为,作为一个煤矿企业,不能是“人到用时方恨少”,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为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提高做好工作,才能“为有源头活水来”。

   四、搞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向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全国人民和广大煤炭职工,都在盼望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改善。我们必须发奋努力,把煤矿安全工作抓上去。搞好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的基本内容。煤矿安全状况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党政班子决策指导、综合协调、宏观和微观管理煤矿安全工作的能力。提高煤矿安全工作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有利于体现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当今的社会讲究的是市场经济,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社会要进步,民族要繁荣,国家要富强,这些都离不开发展,发展靠什么呢?在当今的国情下,发展只有靠经济,经济干上去了,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但是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对企业信誉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国家法律将对管理人员和法人代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企业生产被中断,在这种情况下来讲发展,讲效益,岂不是荒谬。所以安全与效益是辩证统一的,安全确保效益,安全促进效益,安全是第一位的。

   (三)有利于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近年来煤矿事故在全国工矿企业事故中所占比例,一直在50%左右。今年以来情况有所改善,前三个季度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25%和35%。这个比例仍然是相当高的。煤矿安全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全国安全工作的大局。煤矿的工作搞好了,全国的工作就取得了主动。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保障煤炭工业的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国家一次性能源的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四)有利于增强国民经济建设。2003年底,全国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的产量为16.7亿吨(其中有安全保障能力的产量为12亿吨)。通过改造挖潜,到2010年可达到18.7亿吨;到2020年,可维持在15亿吨。有关机构分析,2010年和2020年,我国的煤炭供需缺口分别为3亿吨和8亿吨。未来7一17年内,国内煤炭市场的总体趋势是供求紧张,煤炭工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五)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六大把全国人民奔小康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奔小康不是嘴上说了算,而是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在人民的收入水平上,体现在人民的生活质量上。煤炭工业的兴旺为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创业、就业的机会。因此,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