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到那些在煤矿事故中留下终生悔恨的人的告白:“当初不该爬车,否则我的双腿不会失去”。“当初不该酒后下井,以致于现在承受着失去双臂的痛苦”。这些都是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肉体上乃至精神上的伤害。生者尚能用自己的悲剧去告诫后人违章蛮干的恶果,但是对于那些因违反“三违”而失去宝贵生命的人来说,付出的代价不是太大了吗?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违章作业是许多事故的罪魁祸首。类似这样一些我们看惯了,习惯了,习以为常,多见不怪的违章行为的存在,对安全生产这道防线构成的威胁是巨大的。而这些违章行为之所以能够象瘟疫一样长期存在,甚至可以说是蔓延,主要是部分职工安全观念淡薄,工作图省事,怕麻烦,有侥幸心理,在违章蛮干时,一种“阿Q”心理在支配他们,总认为这样做没事,或是人家这样做我也这样做,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到最后只能是害了自己。让我们回顾2004年的“3.6”机电事故,“12.7”顶板事故等等发生在我矿的一起起血的事故教训,在给我们敲响警钟。试想,“3.6”事故中,如果现场施工人员不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如果区队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如果队干部不违章指挥,严格现场管理,及时制止违章,能发生这起家破人亡的事故吗?“12.7”事故中,如果当事故的责任者在进入采区时,安监员或工友能站出来坚决制止,如果责任者在进入采区时能想到后果的严重性,能有一点安全意识,还会有本来是欢天喜地即将过大年的日子,一家人却为父母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哭得撕心裂肺的一幕吗?不会,绝对不会!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这里我们旧事重提,目的不是让工亡职工家属受伤的心再次流血,我们只是想警示大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它应该是大家的一种实际行动。当前,我矿正处在向全年奋斗目标拼搏冲刺的阶段,安全生产,反对“三违”,依法按章作业就显得更加重要。在这一关键的阶段,我们就更要将安全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安全工作搞不好,发展、稳定、经济效益都无从谈起。
安全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是煤矿的天字号工程。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煤矿是一个特殊行业,一次违章行为引发事故后,往往不止会危害责任者一个人,一个家庭,给企业造成上万元、几十万元的损失,甚至会祸及几个、几十个、上百个无辜职工的生命、无辜家庭的幸福,会给一个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一起起血的事故教训振聋发聩,催人反思,安全生产不止是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名普通职工自己的责任。因此,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让我们大声疾呼“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它警示我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抓安全工作怎么抓都不过分,谁抓都不越位”的安全责任理念,认真落实职责,防微杜渐,严把安全关,对身边的各种违章行为决不能熟视无睹,任其自然,要敢于碰硬动真,及时制止,不怕得罪人,决不能带着感情抓安全。要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这样,违章行为就没有了生存的条件,各种事故也就不会发生。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还警示我们每一名职工牢固树立“违章的活不干,带血的钱不拿 ”,“挣钱不要命,再多也没用”,“干活图省事,早晚要出事”的珍惜生命理念。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金钱、安全与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的关系,做到正规操作,按章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它还警示我们职工一定要搞好互保联保,做到“三不伤害”,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要理直气壮的制止,及时整改,大胆举报。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了你,为了我,为了他,为了我们的幸福家庭,为了我们能拥有一个安全健康地工作环境,为了企业这个我们共同的靠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大家人人从我做起,搞好安全,一个大复兴、大发展、大辉煌的矿山一定会在我们手中诞生,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