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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煤矿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008-08-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严峻的中小煤矿事故现实

    2002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4.64,国有重点煤矿1.26,国有地方煤矿3.79,乡镇煤矿11.73。2002年,全国煤矿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304起,死亡1266人。2002年全国发生瓦斯事故592起,死亡2261人。2003年一季度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0起,共死亡692人,2003年一季度中小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68起。从数据上看,中小煤矿事故发生频繁,严重影响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给国家、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加强中小煤矿的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瓦斯事故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2中小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从有关瓦斯爆炸的理论与安全技术参数可知,煤矿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①瓦斯的浓度处于爆炸范围内;②氧达到一定浓度;③具有引爆瓦斯的明火。三者缺一不可。一般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所以只要瓦斯积存和火源两大基本因素同时具备就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通过对2002年以来中小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原因的分析,目前事故中有62%的原因是由于矿井通风管理不善直接造成的,还有17%的爆炸事故表面原因是其他因素造成,但经过严格分析,其真正的原因也是通风管理不善造成的。下面的实例足以说明此问题。

    (1) 2002年7月5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松树镇富强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供风短路、风量不足、瓦斯排不出来导致的。共有39人在这次事故中遇难。

    (2) 2003年3月22日12:50,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87人在井下作业,11人逃出,4人陆续被救出,死亡人数为72人。爆炸原因已经初步确定,即通风系统不合理,工作面通风设施不健全,造成风流短路,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过多积聚,达到爆炸极限,导致瓦斯爆炸。

    以上两起事故说明在我国中小煤矿通风安全管理还很落后,加强中小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势在必行。综合分析中小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出现在中小煤矿存在以下问题。

    (1) 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中小煤矿业主本身素质就不高,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工人大多都是没有文化者居多,接受教育的能力和学习技术操作的能力都很低。

    (2) 先进的安全设备和先进的安全设施 不到位。发生瓦斯爆炸的这些中小煤矿,都没有安装矿井监测系统,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中小煤矿业主对企业投入的安全设备资金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小煤矿基础安全设施非常简陋。

    (3) 利益驱使,使一些小煤矿不想投入,只想产出,甚至有的小煤矿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不得不安装的安全设备,在检查完事后,也不正常使用。

    (4) 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对矿井安全状况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这是出现事故主要原因之一。

    (5) 由于中小煤矿工人一般都是没有文化者居多,再加上中小煤矿对其简单培训就上岗,对井下安全状况不了解,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一无所知。

    (6) 少数干部做官样文章,做表面文章,做地方保护主义文章,责任心不强,企业领导安全法制意识薄弱,加之安全制度落实不下去,行政责任追究严肃不起来,以及不少矿山安全设施落后等因素,致使近年来中小煤矿连续出现一些恶性事故。

    3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和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率、安全就是生产力的观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2) 对中小煤矿要不断完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要做到随矿井生产变化即时进行通风系统改造与协调,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中小煤矿必须严格控制串联通风,做到正规合理、可靠、稳定,杜绝二次串联通风。

    (3) 强化局部通风管理,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断电。在有局部通风机工作的部位,必须安装有矿井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当瓦斯超限时断掉局部通风机后部用电设备的电源,保证安全生产。

    (4) 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加强瓦斯监测,避免瓦斯超限作业,所有的中小煤矿都必须配备矿井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同时设立专职瓦斯监测员,随时对井下环境进行监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对矿山进行评价,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从中小煤矿设计完后,就进行中小煤矿安全预评价,找出设计中存在的安全不足方面,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预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改进、改善,在施工完成后,投入生产前,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进一步确定该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是否还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有隐患不生产,有问题先解决,防止亡羊补牢。

    (6) 加强中小煤矿业主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地方和个体中小煤矿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低,接受技术培训的能力差,因此对他们的培训不能只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要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对于中小煤矿业主的培训不但要培训他们的安全技术,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对于他们的培训不要只是交了钱就能拿到结业证,要严格培训完后的考试制度。做到让他们真正掌握矿井安全技术。同时不要经过一期培训,就万事大吉,还要定期对他们进行再培训。

    (7) 要建立完善的矿井安全管理体系。要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建立规范、科学的矿井安全管理体系,中小煤矿要建立以矿长、安全副矿长相连接的专职安监部门、井队、班组、个人的安全管理网络,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做到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章必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8) 加强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力度。现在的安全监察部门由于现行体制的限制,不能对违规违章的煤矿进行必要的处罚。比如吊销采矿许可证等。这就使安全监察的工作力度变小。国家要逐渐完善各级安全监察制度,同时对监察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监察条例,做到定期和不定期对煤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定要停产整顿,待彻底解决后,再恢复生产。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