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位伟人曾经说过: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可分为左、中、右。笔者认为其中的一层含义是指三种人,分为好、中、差。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三种人,具体分为:安全型、半安全型、非安全型三种。在一定的条件下,他们可以互相转化,互相渗透,互相作用,并使人看的眼花缭乱,难辩真伪。
安全型。“安全为天”是座右铭。天天讲安全,班班说安全。有时强调:宁可停产,也要确保安全,绝对不能冒险蛮干;有时认为:作为煤矿,如果不生产,不出煤,只强调纯粹的安全,职工吃什么?老婆孩子吃什么?矿井怎样生存?一连串的实际问题就摆在了面前,诸如:煤层自然发火、顶板垮落、工作面支护变形、井下排水、电气设备空转等等。真是欲干不能,停产不忍,于是乎,他们的思想开始动摇了、松懈了、开始了……。后来决定:应该一边生产,一边整改(安全隐患),一边搞安全。就这样,一个新的种类“半安全型”诞生了。
半安全型。方向是:“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口上讲的多,现场落实的少。遇到安全隐患时,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隐瞒不报或久拖不干;有的还使出了十八般武艺:躲、闪、腾、挪、缠、绕、踢、打等之手段,应付、对付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领导;有的汇报工作时,不是避重就轻,就是搪塞推诿,大讲客观,好像安全工作干好干坏与其无关。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为了安全,有时要停产,有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要影响产量、进尺和经济效益 ,有时要……。久而久之,他们的精神疲惫了,安全思想放松了。经过核算,他们认为得不偿失,觉得投入的多,产出的少;付出的大,回报的小。怎么办?一种投机的心理产生了,干脆来个少投入或不投入,对付着生产,一次、两次投机成功了,误认为这样可行。结果放弃了安全,只顾生产。“非安全型”产生了。
非安全型。特征是“生产第一,安全第二”。只要经济效益好,安全工作早忘了;只要职工挣钱多,不怕法律怎么说。众所周知,如果煤矿一味地只抓生产,只抓效益,不顾安全,那是十分可怕的、危险的。要知道:大自然奉献给人类的不仅是资源、是财富,而且还有残酷的惩罚,那就是以人的生命为代价。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安全型、半安全型、非安全型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是相互渗透的。长期下去,那是极端危险和十分可怕的,有的虽然没有造成大的事故,但这种事故隐患早已埋下,如果不尽快加以控制和解决,任其滋长和蔓延,最终会酿成大祸,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笔者从事煤矿基层工作近30年,目睹了很多伤亡和非伤亡事故,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使我十分痛心和难过。究其原因大多数事故是人为造成,也就是“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而造成这些事故中尤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居多,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不能不让我们惊醒。
随着煤矿企业深化改革的步伐加快,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大,安全工作越来越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因为它关系到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扭转当前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防止“安全三种人”的再度出现,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提高煤矿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严格按章办事,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二是要加大广大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使各工种了解、熟悉、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提升职业操作技能,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以便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三是要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提高认识、了解事物的内因与外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到精心布置,合理安排,加大投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四是要加大“一通三防”工作力度,使“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始终坚持以 “安全第一”为主线,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六是要充分发挥煤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地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问题和解决问题,使煤矿达到良性发展。
七是各煤矿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正视,积极面对,认真组织,加大现场整改力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八是要提高煤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对各种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辨识能力、预防能力、抗灾能力和解决能力。
让我们牢记“安全不是煤矿的一切,但没有安全就没有煤矿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