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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外“血煤”史看如何减少矿难

2010-11-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防止铁路事故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公司董事捆绑在每辆火车的车头处。”要有效地降低现代工业体系的风险事故,关键在于让最有能力预防事故的主体承担起事故的成本。

    “王家岭”成为当下最热词,真实的生命大救援超过了任何虚构的影视剧,目睹一个个矿工被救出地面,很多人热泪盈眶——无论是在现场,还是在电视机前。

    这些年来,惨烈的矿难时有发生,一次次刺激着我们的神经。但久而久之,这种刺激频繁发生,亡羊而不知补牢,反应就迟钝了。这是莫大的悲哀:矿难不再成为新闻。王家岭矿难引起高度关注,是因为这起矿难救援创造了生命奇迹。医护人员轻轻揩净幸存者污黑的双手时,我们的心灵似乎也被轻轻擦拭,最柔软处被深深触动。

    这种集体感动,应该化为一种最切实的人文教育,启示未来。人们希望:王家岭矿难,在成就中国矿难救援史奇迹的同时,也能成为中国矿难治理史的一个分水岭。

    生死悲欢,最动心魄,但这种情感却如此沉重,望封存于历史,而少见于未来。

    历史上的“血煤”

    好莱坞拍过一部莱昂纳多主演的电影《血钻》,由茨威克执导,故事发生在上20世纪90年代非洲的塞拉利昂,有名的钻石出口国。由于长年内战不断,各方势力为争夺钻石展开血腥厮杀,塞拉利昂的钻石也因此被称为“血腥钻石”。影片震撼观众的,有人性的贪婪,更有人性的伟大。

    因为矿难频发,黑洞洞的煤矿吞噬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些年来,国内有“血煤”之说——“不要滴血的煤”、“不要带血的GDP”。“血煤”是新词,更多隐含着一种道德谴责,而煤拥有一个更古老与更被追逐的名字,叫“黑金”——其实,从经济与社会学意义上讲,“黑金”与“血煤”,是有逻辑关系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利用煤的国家。据《吴越春秋》记载,吴王阖闾命干将铸剑,众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吴越春秋》又载“采炭于南山,故其间有炭渎”。渎、窦通假,“炭渎”即采煤炭后所留下的废坑。在冷兵器时代,煤更多作为熔炼之物,在全国各地,考古学家都发掘出了古代炼铁炉基,一些窑内还存放有煤饼。

    《后汉书·党锢列传》中,记述了言行正直、得罪了豪强的夏馥,他为了逃避党锢之祸,入林虑山中,隐匿姓名,自剪须发,形貌憔悴地干了两三年采煤劳工。

    有人采煤,自然会有矿难。虽然古人采煤囿于设备,只能以碗状下挖,尚不能像今人一般进入地底深处,但危险同样存在。史载,西汉文帝元年,河南宜阳矿难百余人死亡。明代宋应星在他的《天工开物》详细记载了煤的种类、找煤的方法以及采煤技术等,而且还介绍了如何排除瓦斯、防止塌陷等措施。

    汉代有一个著名的矿工窦广国,因为逃过矿难的传奇而名留史册。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外戚世家》以及王充《论衡》中的《吉验篇》和《刺孟篇》都记述了此人的故事:窦皇后之弟名日广国,年四五岁,家境贫寒,被人所掠卖,其家不知其所在。他被转卖了十余处,到了宜阳(今河南宜阳县西五十里)广国为主人人山挖炭,晚上一百多人睡在炭崖之下,炭崖倒塌,压死了那些睡觉的人,只有广国一人得以脱身。他就从主人家跑到长安,时为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他听说窦皇后新立,老家在观津,姓窦。广国离家时虽然年幼,但还记得县名、姓氏,又曾与姐姐一起采桑叶,并从树上摔下,他以此上书自述。窦皇后把此事告知文帝。文帝召见时,广国回答说:“姐姐离我西去时和我诀别于驿站招待所,她曾要了淘米的泔水,给我洗头,又要了饭给我吃,然后离去。”所言属实,姐弟手把着手,泣不成声,眼泪鼻涕交错下淌,左右侍者都伏地而哭。于是,文帝优厚赏赐广国田地、房屋和金钱。景帝立,拜广国为章武侯。王充评曰:“夫积炭崩,百余人皆死,广国独脱,命当富贵,非徒得活,又封为侯。”

    中国古话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王家岭矿难发生后,在地下黑暗处苦苦支撑了八天八夜的矿工被救出后,劫后余生的感言,令人难忘。其中一名矿工这么说:以后再也不下井了。祝福他——即使不像窦广国那般大富大贵,此生也不再有地底深处的绝望与恐惧。

    古风比法律更难重建

    矿难,是每一个工业化国家必然经历的转型阵痛吗?

    1844年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写道:“首先是瓦斯爆炸,几乎每天都有,其次是坑道坍塌,把工人活埋或者弄成残废,再次是下井的绳索往往质量很坏,造成不幸的工人坠落而粉身碎骨。根据《矿业杂志》的统计,仅此每年就要夺去1400人的生命,仅就郎卡郡一地而言,《曼彻斯特卫报》每周就要报道两三起不幸事件。即使煤矿工人侥幸活下来,因为职业病,他们的平均寿命不会超过45岁”。

    史载:100多年前,英国的煤矿大量使用童工,因为童工个子小,适合在狭窄的坑道里工作,还大量使用女工,因为女工像童工一样工资便宜。英国曾经讨论过是否应该使用女工,讨论的焦点在于,女工在井下挖煤,像男人一样光着身子,是否有伤风化。

    美国当年也同样有不光彩的历史:191 1年3月,纽约市的三角工厂大火夺去146名年轻女工的鲜活生命。无良雇主以防盗为名锁住工厂通道,女工们在密闭的工作场所内葬身火海,或为避开火舌的侵蚀而在毫无生还可能的情况下由9层高楼纵身跳下。……

    这是不能重蹈的覆辙,但是,今天的中国,靠什么才能跳过这一段噩梦?

    当然是完善的工业生产的安全法律法规。维特在《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中写道:“从宾夕法尼亚与西弗吉尼亚州深入地下的煤矿,到纽约市高楼内的纺织血汗工厂,从匹兹堡市的轧钢厂,到布法罗市的铁路,新的立法如要扫荡美国工业世界的边角缝隙,强大的制度能力是不可或缺的。”每一次死亡人数较多的矿难,往往都会成为美国政府改进相关制度,催生相关法律的机会。

    但是,在中国,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严肃的国家政令,在执行的过程中为何往往变成了可随意伸缩的橡皮筋?2005年,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爆炸,72名矿工遇难,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就发出这样愤怒的责问:“为什么在中国古代如果被贴上封条无人敢于如此猖狂,今天的矿主却撕封条、砸锁,敢于藐视国法、无视监管?”

    《论语-乡党》中有一则记载:“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马厩失火先问人,这是两千多年前“以人为本”的形象诠释。

    相对于法律而言,这种古风的重建,更是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