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安徽省凤台化肥厂复合肥生产线按节点进入整体安装阶段。江苏省某工程安装公司具体负责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1999年6月16日,安装公司按厂方的要求,组织人员拔除厂房内3只规格为3000×4000的废旧碳化罐。
碳化罐沿厂房出墙呈东西向并行排列,因场地狭小,不便于吊车作业,遂临时改由人工拆除。上午10时许,公司第三安装队在队长冯某的带领下,先制作龙门架,然后在1#罐上挂上手拉葫芦,待葫芦受力后,用气割切除罐体下面的3个钢管支腿。支腿割完便拉动葫芦起吊罐体,罐体东侧抬起,支腿脱落,而西侧支脚却因切割不切底仍粘连在一起。为此,冯某临时决定松动葫芦,希望依靠罐体落下时的自重,将支脚粘连部分拉开,但受北面墙体的阻挡未能实现。于是再次切割,当支脚完全割断后,罐体突然下落拉翻龙门架,将冯某的右手挤在墙上,4个手指从手撑上切了下来。
二、事故原因
1.无证作业。从事起重作业必须受过专门的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而冯某等人都没有证。
2.歪拉斜吊。在罐体倾斜、重心偏移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调整龙门架,以致于拉翻龙门架,挤伤人手。
3.现场无专人指挥,工作方法简单、粗糙,且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4.对吊件内缺乏仔细检查。除罐外,罐内仍残存一部分粘结的碳化煤球,从而加大了吊件的自重和倾倒后的破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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