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4年2月14日晚6时30分左右,嘉善县西塘镇新浜沟管厂沟管操作工黄××(死者,男,38岁,重庆万川人)在对水泥沟管封口操作时,衣服袖口被高速运转沟管机轴头扎住,致使身体随着机轴旋转,碰撞到沟管机旁铁杆护拦,右脚撞断,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该厂操作工黄××在操作时,对沟管机构造特点状况认识不足,被沟管机主轴扎住松散衣服袖口,致使衣服袖口被运转的沟管机主轴固定销铁丝扎牢,轴头带着身体旋转,碰撞到机旁铁护栏,身体多处受伤,右脚拉断,当场死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厂法定代表人岳××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没有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高速运转沟管机未采取安全防护装置,盲目生产,留下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上墙公布,严格执行。
2、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配备必要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到位、有效。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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