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9日3时45分,孔庄煤矿运输科管理的Ⅰ5轨道上车场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掘进七队一名职工死亡。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况:夏某,男,43岁,初中,24年本工种工龄,副班长,掘进工,矿级安全技术培训
一、事故经过
5月29日夜班,Ⅰ5轨道当班4人,即下口信号把钩工李厚仁,上口信号把钩工林茂强,刘学文,绞车司机朱新宁。2时左右,轨道开始提升物料。3时30分,准备向轨道下口松第4钩矸子车时,掘进七队工人张心建、王汝贺、常德军3人到信号硐室内等车皮。车松到下口后,信号把钩工李厚仁挂了4个料车,前后各为装满半圆木的花车(木料长3米),中间两辆为装满方木的矿车,因该钩有两车长木料,保险绳挂不上后花车尾端联接孔,便改挂在该车前端,余绳盘圈放在第三辆矿车上,并用一块板皮将保险绳压住,即打点走钩。这时,掘进七队副班长夏某从总回迎头出来查看车皮情况,来到轨道上口信号硐室门口,问信号把钩工:“这一钩拉的啥?”林茂强回答说:“就这—钩,下边就是你队的料和车皮。”夏某见信号硐室内已坐满人,就在信号硐室门口左外侧靠帮坐下休息。信号把钩工刘学文看到后喊夏:“你坐在那里不行,不安全,向后边躲躲。”夏说“没事,没事,车上来就走。”约3时45分,当车到达变坡点时,保险绳从第三辆矿车上滑落,挂住挡车器横杆尾部。林茂强见状,立即打停点,刘学文则急忙伸手拉夏某,此时前辆花车突然翻车,压住夏左侧胸部。现场人员立即将花车掀起,将夏拉出,发现夏已停止呼吸,瞳孔放大,经医生现场检查诊断为左肋骨骨折,刺伤肺部,内出血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放置在车顶上的保险绳与矿车固定不牢,矿车行至上口变坡点处从车上滑落,挂在挡车器横杆尾部,造成花车翻车。
(二)间接原因
1、该轨道上口变坡点处挡车器立柱距离轨道0.39米,当横杆竖起时尾部距轨道只有0.25米,安全距离不够。
2、夏某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坐在信号硐室外侧,距轨道过近。
3、上口信号把钩工没有认真执行行车区域不得有闲杂人员的规定,对车场内停留闲杂人员制止不力,违章行车。
四、防范措施
(一)对全矿所有上下山轨道行车安全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立即整改不安全隐患,保证运输设施安全可靠。
(二)绞车保险绳连挂和放置必须明确规定,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三)严格运输管理,加强运输安全检查,抓好信号把钩工安全及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责任心;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行车作业区。
(四)开展全矿安全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绝“三违”。
五、责任人处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