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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宋家塘煤矿“7·23”运输事故(2006)

2010-05-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邵东县宋家塘煤矿“7•23”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06年7月23日14时30分,邵东县宋家塘煤矿井下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第296号和第75号的规定,2006年8月1日,成立了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牵头,邵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成员经过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制订了防范措施,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邵东县宋家塘煤矿

  2、事故发生时间:7月23日14时30分

  3、事故发生地点:2322工作面运输机巷

  4、事故类别:运输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煤矿基本情况

  宋家塘煤矿位于邵东县两市镇境内。1958年建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2005年实际采煤2.2万吨。属邵东县县办国有煤矿企业。矿井取得了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由颜东方任法人代表、矿长。

  矿井开采两市塘矿区新铺台井田煤层。含煤3层,其中Ⅱ煤层为主采煤层。煤层倾角200-300,平均120。煤厚0m-3.76 m,平均0.93m。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0.4 m3/t,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有自然发火现象,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主斜井标高+257 m。分二个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50m,二水平标高-200m,为目前生产水平。生产水平现有232采区,该采区布置2322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二)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2322回采工作面运输机巷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机头处。2322回采工作面设计走向长150m,倾斜长70m,平均煤厚1m,煤层倾角30度,采用爆破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在工作面运输机巷安装一台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全长5 m。运输方式为矿车进采区,工作面开采的原煤由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输送到工作面煤斗,装车运出。该工作面于2005年元月投产,至事故前,剩余走向长5m。

  三、事故发生与抢救经过

  2006年7月23日中班,2322回采工作面12人作业,其中8人在工作面采煤,3人负责在切眼溜槽扒煤,小工刘培金独自1人在运输机巷操作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作业人员于8时下井。小工刘培金到达2322运输机巷后,坐在巷道靠煤壁侧的煤斗上方刮板运输机减速器旁边,背靠启动开关。刘培金开启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后,逐渐进入睡眠状态。14时30分,刘培金在睡眠时身体向左前倾斜,头部撞在电动机与减速器之间的弹性联轴节上,颈部大动脉划破,大量出血,在挣扎中右手和衣服触到链式联轴节上,衣服和右手被高速运转的链式联轴节卷入,并被拖倒在链式联轴节旁边。

  14时35分,值班员禹建国来到了工作面下出口,发现刮板运输机在运转,但刮板运输机上煤矸被堵,没有发现开刮板运输机的刘培金,于是安排小工龚吉祥去处理。龚吉祥到达煤斗口上方时,发现刘培金的右手和衣服绞在刮板运输机链式联轴节上,倒在地上。于是返回向值班员禹建国报告,禹建国立即组织工作面作业人员进行抢救。14时45分,割断了绞在刮板运输机链式联轴节上缠绕的衣服,将刘培金拖了出来,己死亡。至此,抢救工作结束。

  四、事故性质及原因

  (一)事故性质

  事故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分析,认定本次事故为责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

  1、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上弹性联轴节和链式联轴节等高速运转的传动装置没有安装防护罩,具有伤害人身危险。

  2、小工刘培金工作时违章坐在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没有安装防护罩的传动装置旁边并睡觉,在睡眠状态时头部撞在弹性联轴节上,颈部大动脉划破,挣扎时手和衣服又被绞入链式联轴节中,无法脱身,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三)事故间接原因

  1、2322工作面运输机巷断面窄小,巷道宽度1.4m,高度只有1.2m,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的操作人员难以找到安全的操作位置。

  2、各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没有配备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的专职操作人员,由没有经过任何操作培训的采煤小工操作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

  3、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制止小工刘培金工作时坐在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没有安装防护罩的传动装置旁边并睡觉的违章行为。没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事故当班没有工区和矿一级领导干部跟班下井。对事故隐患和职工违章行为查处不力。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刘培金,小工。工作时违章坐在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没有安装防护罩的传动装置旁边并睡觉。对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罗长幸,班长。对本班职工教育不严,没有及时查处小工刘培金工作时违章坐在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没有安装防护罩的传动装置旁边并睡觉的违章行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撤消其班长职务。

  3、禹建国,中共党员,值班员。对本班职工教育不严,没有及时查处小工刘培金工作时违章坐在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没有安装防护罩的传动装置旁边并睡觉的违章行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撤消其班长职务。

  4、姚能力,中共党员,宋家塘煤矿生产工区主任。安全监管不力,没有及时查处职工违章作业行为;各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2322工作面运输机巷断面窄小;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力。对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蒋连盛,中共党员,宋家塘煤矿机电车间主任。没有组织安装好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对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金桂初,中共党员,宋家塘煤矿生产副矿长。分管机电车间,没有组织安装V型套筒刮板运输机传动装置的防护罩。没有及时查处2322工作面运输机巷断面窄小,各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等事故隐患。对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颜东方,中共党员,宋家塘煤矿矿长。没有落实领导干部跟班下井和隐患排查制度,没有及时组织消除2322工作面运输机巷存在的事故隐患。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对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另案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六、防范措施

  1、强化下井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作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严禁上班时间打瞌睡和睡觉。工作时,人员必须站在或坐在安全位置。

  2、完善所有提升运输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3、配齐各工种作业人员。刮板运输机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每班必须有矿级和工区领导下井跟班,带班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检查各处安全状况,与下井职工同进同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