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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2010-06-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简介 

  2002年4月24日,广东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搅拌机机械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事故经过

  2002年4月24日,在某中建局总包、广东某建筑公司分包的动力中心及主厂房工程工地上,动力中心厂房正在进行抹灰施工,现场使用一台JGZ350型混凝土搅拌机用来拌制抹灰砂浆。上午9时30分左右,由于从搅拌机出料口到动力中心厂房西北侧现场抹灰施工点约有200米左右的距离,两台翻斗车进行水平运输,加上抹灰工人较多,造成砂浆供应不上,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身为抹灰工长的文某非常着急,到砂浆搅拌机边督促拌料。因文某本人安全意识不强,趁搅拌机操作工去备料而不在搅拌机旁的情况下,私自违章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口边查看搅拌机内的情况,被正在爬升的料斗夹到其头部后,人跌落在料斗下,料斗下落后又压在文某的胸部,造成头部大量出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将文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10时左右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抹灰工长文某违章作业,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斗内,导致料斗夹到其头部并压其胸部致其死亡。

  2.间接原因

  1) 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督促不力。

  2) 分包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告知工人违章操作的危害。

  3) 施工现场劳动组织不合理,作业混乱。

  四、事故责任认定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文某违章作业。擅自操作搅拌机,负主要责任,因其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应负领导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 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2)加强安全教育,要让每个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

  4) 施工现场应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5) 施工作业人员也应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种无关的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