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短料潮湿带节痕疤 手退锯料三指伤

2010-07-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事故日期:1988年5月9日7时15分。

    发生事故地点:太原一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重伤1人。

    事故简要经过:

    五级木工张xx用圆锯破一块600×50×100毫米的方木。张一人操作因木料潮湿并有一个大节疤,因此木料夹锯,方木飞出,张(男,29岁,五级木工,本种工令十四年)失去平衡,右手触到锯片上,三手指锯伤。

    事故原因分析:

    张xx违反操作规程,推料未用推棍,且选料有问题,致使右手锯成重伤。

    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2)不得选用潮湿和大节疤的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