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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入起重危险区域、尾部挤人事故

2010-08-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过程简述

  1990年某月某日,某劳动服务公司劳务所在某公司材料三站设有防汛墙的码头,用动港口臂架型轮胎起重机吊卸船上装运来的建筑用砖。因起中机尾部回转部分与防汛墙之间的最小间隙仅有100mm,为确保安全,在起中机间隙设置了警戒标志和安全标语,由于风吹日硒两淋,已模糊不清,起不到警戒提示作用。在起重司机X某上机后,先后打警铃两声,使起重机作业有可能伤人的危险区域内靠防汛墙站立人员均己离开。而擅自坐在起重机底盘下方一块多孔砖上乘凉打瞌睡的工人Y某却未听到警告铃声,致使起重机司机按正常作业程序开始进行吊卸作业。当起重机吊起第一夹砖,开始由左向右作180°旋转时,由于起重机的继续铃声以及起重机作业发出的机器响声将Y某惊悟,致使Y某慌忙从底盘下钻出到起重机与防汛墙空隙处,被旋转的起重机尾部挤伤。事故发生后,将Y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有以下几点原因:

  (1)受害者在起重机检修期间违章擅自进入起重机底盘下乘凉,在起重机运行中又误入起重机尾部与防汛墙之间,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起重机司机未按安全要求在操作前对起重机各部位进行检查,以致没有发现在起重机下的受害者。

  (3)起重指挥人员工作失职,在末确认起重作业危险区无人时,违章进行指挥。

  (4)作业现场无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且起重机作业时未设专人进行指挥。

  (5)起重机周围未设警戒标志或护栏,其警告标语己模糊不清,己经失去警告作用。

  (6)起重机尾部与防汛墙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三、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这是一起起重机与周围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无关人员擅自进入起重机作业危险区域之内导致的尾部挤人致死事故。从事故中应汲取以下教训:

  在起重机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严格、细致。起重作业时,在起重机械作业区域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不小于400mm的安全间隙;要在醒目位置布置警戒标志、安全警告标语和安全护栏,并且要保证清楚、牢固,如有破损必须马上恢复,以起到有效提醒做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起重作业区域,发现进入必须立即令其离开,起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设立专职指挥人员,指挥人员要集中注意力,尽职尽责,确认安全后方可下达命令,发现有人误入作业区域必须立即命其离开,以防发生意外。起重司机开车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以及底盘下方,及时处理妨碍行走及回转的障碍物。

  四、反事故措施与预防

  (1) 起重作业必须设立专职指挥,指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要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操作规程及其它专业知识,起重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2)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位,在起重作业区域必须布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拉安全绳或设立安全围栏,严禁作业无关人员进入起重机械作业区域作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能够自觉远离危险区域。

  (3) 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oomm。

  五、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及其条款

  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之

  5.2.2.4 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一2002)之

  10.1.8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

  10.3.3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行走及回转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