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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操作右脚滑入绞笼伤害事故

2010-08-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9年10月8日,某生产制造公司下属生产厂在生产工程中,一名工人由于违章操作,右脚不慎滑入绞笼中,被严重绞伤。

  事故经过:

  10月8日7时30分左右,某生产制造公司下属生产厂聚合工段生产过程中,三班炉尾操作工王某在做交班前的准备工作时,发现2号聚合炉炉尾绞笼上有一块盖板未盖好,便两脚踩在绞笼两边的口面上,欲将掀开的盖板拉拢盖好,由于用力失控,右脚滑入正在运转的绞笼之中。同班操作工张某见此情形,急忙按下绞笼停止按钮,赶快叫来车间值班长、当班班长等人,及时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在接受一个疗程治疗后,王某终因伤势过重而被截掉右脚,造成终身残疾。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严禁跨越绞笼子”。“任何设备未经停机,不准作业”。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设备设计上考虑不周全,在实际生产中需要经常掀开盖板取样分析,但是却没有设计站脚的平台,留下安全隐患。二是工厂的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对生产中存在的此类不安全隐患没有予以重视,没有及时改进。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只是时间早与迟的区别,属于本质不安全造成的事故。对事故的防范需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用操作规程来规范和纠正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二是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取消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三是采取各种措施,取消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就这起事故而言,不安全隐患清清楚楚地摆在那里,安全管理人员却没有发现和消除,操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报告改进,大家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直至发生事故之后才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但是已经迟了。所以,安全管理人员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中,一方面要制止和纠正操作者的违章行为,另一方面要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后者有时比前者更重要。

  事故发生后,该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了积极地防范措施:一是在绞笼上开设取样专口,设立安全防护网,实行绞笼机封闭运行。二是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通过事故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三是积极开展“查隐患,反违章,保安全”的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