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12日,河北省某焦化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中相互协调不够,发生一名操作人员被摘门机挤压致死事故。
事故经过:
1月12日12时45分许,某焦化厂四焦炉丙班机六组机长及实习司机周某某、炉门工张某、实习炉门工李某某4人,按计划从事摘焦炉炉门及推焦作业。实习司机周某某将推焦机停在第8号炉门位置,随即启动行进速度为每分钟9m的摘门机,当摘门机前行2.15m接近炉门时,他发现机北侧第2号炉门位置无人配合摘门,遂起身隔窗观察,突然发现实习工李某某头部被挤在摘门机大臂与焦炉支柱之间,身体呈前躬姿势无法动弹,急喊机长过去救护,随后跟到出事地点将李某某抱下平放在推焦机平台上,急忙送医院抢救,但是因颅脑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事故调查分析证实,实习司机周某某作业中违反“炉门工负责核对炉号、报号,确认通知司机开摘门机”的安全操作规定,在既没接到炉门工和助手的确认通知,也没有认真观察的情况下,贸然启动摘门机,从而造成了李某某的伤亡,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实习工监护人炉门工张某,对周某某违章开启摘门机未加制止,未尽到监护职责,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此外,4人作业,有2名实习工人,在人员组织和搭配上存在着问题,这也是企业应吸取的教训。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冶金等重工业企业,应在作业人员中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就原因,是因为重工业生产涉及到多人作业和大型设备,实施安全生产确认制有助于安全。所谓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以参与生产活动的人为基础,对工具设备、环境(场所)等诸种因素进行事先的认真检查,周密分析,由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共同来确定任务的安全性、可靠性、责任性,从而制定出稳妥的安全措施。它是以超前预防为主的科学管理方法。确认制包括纵向确认和横向确认两个方面。确认内容包括事故的三要素:人、工具设备、环境(操作场所)。一是人的因素,包括人的思想情绪、精神状态、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等。根据各种因素定出不安全人、不安全户,采取联防、联保,组成互帮对子等可靠的监护措施。二是工具设备因素,要做到操作者在作业前,对使用的工具设备危险性、易损部位、安全装置等进行认真的检查。三是环境(操作场所)因素,指作业者的工作客观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这起事故的发生过程来看,作业前缺乏相互协商,没有作业预案;操作大型推焦机的实习司机周某某,缺乏实际经验,只顾自己忙活,不顾左邻右舍的位置,结果造成事故。如果事先进行安全生产确认,对人员、设备、环境进行协商,有作业预案,这起事故就有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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