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7年3月16日,安钢集团永通铸管公司炼铁车间小高炉高料仓组徐xx、杨xx、孙xx、高xx、杨XX、翟xx6人上中班。徐xx是组长,负责全组工作。根据班前会安排,杨xx、孙xx负责在平台值班室内联系上下道工序并开停皮带,同时分管2#、3#皮带,高xx、杨xx负责4#、6#皮带,翟xx负责5#、7#皮带。接班后15时40分,徐XX带孙XX、杨XX、翟XX去5#皮带砸皮带扣,杨XX在平台值班室值班,16时40分徐XX等人砸完皮带扣后,徐XX通知杨XX开5#皮带2#高炉送焦炭。之后徐XX到33#皮带值班室要烧结矿,17时05分,孙xx和杨xx向杨xx打过招呼后去食堂吃饭。17时10分,徐xx返回高料仓经过平台值班室时看到杨XX在椅子上坐着,就对杨xx说:“一会儿准备往1#高炉球团矿”。之后徐xx来到5#皮带处,移动料车后打铃通知在平台值班室的杨xx开启了5#皮带。17时12分球团矿上到5#皮带上,7-8分钟后,徐xx见5#皮带没料了,又过了2-3分钟,还不见5#皮带上有料,5#皮带也不停。徐xx就回到平台看怎么回事,到平台后发现没有人,且向5#皮带输送球团矿的3#皮带也在空转。这时徐xx看到3#皮带机尾有几个人,就立即赶过去发现杨xx已出事故。
据球团车间西上料皮带运行工杨xx讲,当日17时20分,杨看到西上料皮带突然停车,就顺着皮带从东往西检查,在酉上料皮带机头处发现有人躺在地上,就立即喊人,赶过来的炼铁和团车间人员辨认是炼铁车间高料仓组的杨xx受伤躺在地上,现场人员一起割断皮带,救出杨xx,送永通公司职工医院,经抢救杨XX(男,33岁)于2007年3月17日15时05分
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9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分析,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是:
1、受害人杨xx违反岗位纪律和安全规程,在3#皮带正常上料期间,开平台值班室岗位,且违反“设备在运转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靠近“和“严禁横跨皮带和钻皮带”的规定,从球团车间西上料皮带机头下钻过,被皮带伤害,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球团西上料皮带机头下空档处无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是造成本事故的物质原因。
3、炼铁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劳动纪律管理不到位,职工存在习惯性违章,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事故性质认定
联合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安全管理不到
位,职工习惯性违间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分析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受害人杨xx违反岗位纪律和安全规程,在3#皮带正常上料期
间,开平台值班室岗位,且违反“设备在运转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靠近“的安全规定,从球团车间西上料皮带机头下钻过,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但本人已在事故中遇难,不再追究。
2、永通铸管公司炼铁车间主任助理徐xx,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基础管理不到位,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执行不力,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永通铸管公司炼铁车间主任张xx,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及车间安全管理负有全面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永通铸管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李xx,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永通铸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李xx,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现场管理负有主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永通铸管公司经理叶xx,是永通铸管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职工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其他有关责任者,责成永通铸管公司根据安钢集团公司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报安阳市安监局和安钢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针对“3•17”工亡事故,深刻汲取教训,永通铸管公司要立即开展
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活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急刹事故车。
2、加强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重新开展全员“学规程、考规程、用规程”活动,规范职工行为,提高执行力。
3、加强危险因素、危害后果的辨识和应用,提高预防能力。对各岗位、各环节存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重新进行辨识和梳理,整改隐患,制定控制措施,对各类风险要严格监控,并责任到人。
4、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监护。在全体职工中签订安全互保协议书,实行在岗职工安全互保联保,加强基层基础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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