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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入开卷机行程 挤伤头部生命难挽回

2010-11-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

  2006年10月28日,太钢不锈冷轧厂精整工段1#纵切机组丙班上白班。班前会上进行了分工,班长杨XX负责头部上料、记录工刘XX负责带领新工人郝XX做生产记录、任XX在尾部负责卷取、张X在机组下部负责废边卷取。接班后,按照计划先剪切1.0mm、0.7mm厚度不锈钢卷各一个,9:45剪切完毕。9:50许,开始剪切0.5mm钢卷,开卷后钢带头停滞在矫直机人口,过不去,反复几次钢带均在导料舌板处下垂没有穿人矫直机。刘XX从记录台上下到头部开卷小车地沟,用手托起下垂的钢带,对杨XX说:“穿吧。”杨XX说:“你慢点”。然后操作卷筒向前开关,同时操作导料舌板(当时导料舌板处在高位)下降,下落的导料舌板将站在开卷小车地沟里的刘XX的头部挤在舌板与机架之间,刘XX随后摔倒。杨XX立即停机,跑到开卷小车地沟抱住刘XX并喊人,闻讯赶到的郝XX立即拨打太钢急救中心电话,随后杨XX安排在场人员报告调度和工段领导,并将刘XX抬到车间门口;工段及厂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将刘XX (男,32岁,记录工,本工种工龄9年)送太钢总医院急救中心抢救,经抢救无效,于11时15分死亡。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违反作业标准下到开卷机地沟舌板行程范围内,被下降的舌板挤伤头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班长杨XX,未制止刘XX的违章行为,且继续操作舌板下降,导致刘XX头部被挤伤,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操作标准及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和自我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导致事故,是事故发生的又一个原因。

  (三)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刘XX,男,32岁,群众,太钢不锈冷轧厂精整工段1#纵切组丙班记录工。违反《1#纵切机组岗位操作标准》头部操作第八条“抬起舌板,操作卷筒将钢板穿人矫直机。工艺纸进入钢带和小压辊之间时,必须先压下压辊再停车处理。如遇卡钢或穿不上带,须用工具(棍子)处理,严禁用手扶压钢板。”及《不锈冷轧厂职工生命保障规则》第二条“不停车不得进人转动部位……不得进入开卷机舌板行程范围内……”的规定,进入开卷机地沟舌板行程范围内作业,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

  2、杨XX,男,25岁,群众,太钢不锈冷轧厂精整工段1#纵切机组丙班班长。违反《不锈冷轧厂精整工段1#纵切机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的规定,在刘慧忠进入开卷机地沟舌板行程范围内作业时,继续操作设备,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李XX,男,43岁,中央党员,太钢不锈冷轧厂精整工段工段长。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操作标准及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高XX,男,44岁,中共党员,太钢不锈冷轧厂厂长助理,分管厂安全工作。对本厂标准化作业推进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张XX,男,44岁,中共党员,太钢不锈冷轧厂厂长。是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有漏洞,对事故负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根据《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太钢不锈冷轧厂行政罚款5000元。

  防范措施及建议

  1、立即将事故传达给全厂职工,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现场违规违章操作现象,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2、加强对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管理,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