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轧钢厂连轧生产线新进厂一个月的调整工马某,在2009年3月24日17:50左右未等14#轧机完全停止运转,就用戴手套的右手去检查其进口导轮,旋转的轧机将其右手卷入,导致右手掌被切除。
事故经过
2009年3月24日中班,连轧线生产Φ25螺纹钢。17:40时,12#轧机过钢状态出现异常,大班长赵某在控制室发现后,凭经验判断12#轧机导轮坏了,于是他立即让操作工杨某启动飞剪进行碎断,并迅速跑到轧机平台上对调整工王某说:“你把精轧的导轮认真检查一下”,说完就组织人员准备更换12#导轮。王某带着马某、陈某(两人都是新学工)准备对精轧导轮进行检查。他们三人都站在14#轧机前面等待轧机停车(陈某和王某并肩站着,马某在王某背后)。控制室刚一按下停车按钮,陈某立即就往18#轧机跑,王某看见后马上制止说:“车都还没停稳,你慌慌张张干啥?”(根据控制室记录显示,精轧机组从按下停车按钮到轧机完全停止转动需要10秒钟左右),陈某听见王某的制止后就没有再靠近轧机,就去关18#轧机的冷却水,王某去关14#轧机冷却水,就在王某关水的同时,马某在没有得到任何指令的情况下直接走到14#轧机,并用戴着手套的右手去摸14#轧机进口导轮,此时轧机还在转动,马某右手刚一接触导轮,随即就被卷进轧机,马某立即大声呼救,王某扭头一看,迅速上前一把从背后紧紧抱住马某,并大声呼叫其他人员赶来帮忙。在现场的其他人听到喊声后急忙过来把轧机松开,将马某右手从轧机中取出,并联系车子迅速将马某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原因
1、伤者马某在轧机没有停稳的情况下,戴着手套在进口方向检查导轮,属于严重违章操作行为,违反了轧钢厂《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制度》,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师傅王某对学工安全监管、指导、监护不力,特别是前面已经发生了陈某险些冒险违章操作的事情,虽及时进行了制止,但既没有对此事进行深究,也没有对两名学工讲清楚这样操作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3、大班、班组安全管理不到位,平时放松了对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的监控、制止和处罚,加上对具体的操作岗位新员工缺乏有针对性的安全指导和要求。
4、大班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只重视产量和指标,不能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抢时间、进度,而对安全保障这个大的前提有所忽视;员工思想麻痹,对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认识不够,养成习惯性违章行为。
上一篇:“3.6”簇桥助剂厂生产安全事故
下一篇:某机械厂劳动防护用品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