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冀东监狱斗轮机绞住衣服导致死亡1人事故
㈠事故简要经过
1999年2月12日16时许,三支队装车中队一组临时工张志新与同组另外8名临时工在三支队第二道铁路北侧43码砣地清敛底盐时,因张志新身穿棉大衣且未系扣(当天风较大,同组其他人均未穿棉大衣)并且距离斗轮机太近,斗轮机斗齿绞住张志新的棉大衣并连人卷入斗内。经斗齿轮机手立即停车,但由于惯性作用,斗轮仍继续转动,张志新被斗齿轮刺破颈部当场死亡。
㈡事故原因分析
1、三支队在制定斗轮机安全制作规程时明确规定“斗轮机开动刨坨时不得站在斗轮机上方,待斗轮停止转动后方可作业,以防盐斗伤人”;“操作都距离斗轮机必须在2米以外”;各级领导也三令五申不准派任何人在斗前架下作业,并制定了相应的违规处罚办法,但张志新仍然违章操作;
2、从入场教育到中队班组,三支队各级领导多次强调劳动纪律,强调劳动着装,绝对禁止冬季穿棉衣干活,作业穿着要整齐、利索,防止发生事故。张志新身穿棉大衣且没有系扣,不遵守劳动纪律,现场人员又未及时发现制止,张志新棉大衣被绞住导致死亡。
㈢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吸取血的教训;
2、对所有操作人员按各工种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提高全员意识;
3、严肃劳动纪律,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对不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工人一律下岗培训,发基本生活费,对临时工终止合同清退;
4、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5、采取必要的警示防范设施,在斗轮机适当位置安装报警电铃,及时提醒在斗轮机旁作业人员回避危险,确保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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