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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欧科人造板有限公司“4.3”机械伤害事故

2011-04-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名称:丽水欧科人造板有限公司“4.3”机械伤害事故
 
  发生事故单位:丽水欧科人造板有限公司
 
  事故时间:2009年4月3日
 
  事故地点:该公司中密度板生产流水线预压机工段
 
  事故性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4月3日凌晨1时26分左右,欧科公司中密度板生产流水线预压机工段巡检员李某违反操作规程,在机械设备运行情况下,擅自进入取样口,导致身体被卷入预压机,遭碾压死亡。

  事故原因:1、巡检员李某重违反操作规程。2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危险部位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3公司有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

  事故处理情况:1、丽水市安监局对欧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2、欧科公司对总经理杨某、副总经理杨某、安全员潘某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作出相应的罚款。3、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公司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增加了警示标志48块、防护栏6处,并对其它隐患进行了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