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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2011-04-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时间:1998年10月7日

  (2)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3)伤亡人员情况:2人死亡,1人受伤

  (4)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

  (5)事故简况:

  1998年10月7日,某单位在朝阳区十里堡壁板厂小区A-7#楼工程施工中,用FO/23B型塔式起重机(自由高度61.6m,幅度为50m)进行该楼八层结构承重大模板吊装作业时,由于违反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严重超载,造成变幅小车失控,塔身整体失稳倾斜倒塌,将在八层作业面两名农民工砸死,塔式起重机司机受重伤。在此事故处理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理。

  事故原因分析:

  1)负责起重吊装作业的专职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调查结果表明:在此幅度时,塔吊的额定起重量为3.852t,而实际起重量为4.786t,超载25.1%。

  2)该塔抗过载能力低,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即:经专业部门在技术方面的确定,塔吊主弦杆含碳量偏低,金相组织较粗大,其材质硬度及机械性能偏低,导致其抗过载能力差。

  2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措施

  (1)预防垂直起重伤害的措施

  1)吊篮制作防护

  a.必须针对起重量的要求,依据《钢结构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设计井字架、门式架的

  吊篮,按照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特别要把好原材料和焊接质量关。

  b.吊篮底板下部中段应设置坚固的横担。防止使用过程中底板脱落.

  c.吊篮两侧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金属防护网。防止作业人员和材料从侧向发生坠落事故。

  d.吊篮外向进出料口应设置自动升降防护门,防止推车、材料及高处卸料人员坠落事故的发生。

  e.吊篮内向进出料口应设置手推式双层滑动防护门。

  2)进出料口边的防护

  井字架、门式架、外用电梯与楼层跑道平台接壤处——进出料口边,应根据跑道宽度设置1m高的自动防护门,用蝴蝶弹簧铰链将自动防护门与跑道平台钢管用扁铁连接,在门中部铁皮上,向建筑一面标明“口边危险”,向井字架、门式架、电梯一面写上楼层数字。

  3)井字架及门式架的制作和防护

  井字架、门式架底层外围应设置围栏或栏网和自动升降门,进出料口设架外安全门栏,进出料口架外安全门滑杆,固定在井字架的框架上。当吊篮下降到底层时,吊篮压下外安全门。

  4)井字架、门式架的卷扬机钢丝绳卷筒必须设保险装置

  井字架、门式架的卷扬机钢丝绳卷筒设置保险装置,是为了防止卷筒钢丝绳松弛时钢丝绳滑出卷筒、钢丝绳收紧时(起重吊篮)把钢丝绳扎伤、扎断造成的吊篮坠落事故。该保险装置是设 在卷筒壁上方的活动钢筋保险护罩,检修时可随时打开钢筋护栏罩。

  5)井字架、门式架的天滑轮顶部必须设置钢丝绳保险罩

  井字架、门式架的天滑轮顶部必须设置钢丝绳保险罩,是为了防止钢丝绳松弛时滑出滑轮槽、钢丝绳收紧时扎断钢丝绳,造成吊篮坠落、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

  6)井字架和门式架吊篮不准人员乘坐

  井字架、门式架吊篮是一种简易的垂直运输设备,结构设计和钢丝绳选择安全系数均小于专用电梯,特别是缺乏自控安全装置。因此,井字架、门式架吊篮只能运输材料,不准任何施工人员乘坐。

  7)起重过高应设置分层联络信号

  井字架、门式架垂直起重高度越来越高,人工难以达到起重高度。因此,30m以上高度,应设置分层联系的音响、灯光装置或无线报话装置,统一升降联络信号,保证垂直运输安全。

  8)卷扬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卷扬机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特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开卷扬机或指挥起重作业。

  9)卷扬机不得带病运行

  经常对起重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得带病运转。

  10)必须保护好电气设备

  井字架、门式架卷扬机要设置专用的标准金属电闸箱,按照卷扬机的电动机用电负荷设置标准电闸和漏电保护器。电闸箱必须随着卷扬机配套转移,配套使用。电闸箱要加锁,卷扬机司机离开时必须锁好电闸箱,以防止其他人员随意开动卷扬机而造成意外事故。

  11)井字架、门式架的卷扬机宜采用点动式按钮

  这样,一旦司机手指松开按钮,卷扬机就立即停止转动,自保式按钮启动后,司机手离开了按钮,卷扬机仍在运行,容易产生失误,造成易外事故。

  12)吊篮在运行中人不得爬上爬下

  井字架、门式架的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从架内外爬上爬下,更不得进行检修。

  13)吊篮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子6

  井字架、门式架吊篮升降比较频繁,吊篮的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K不得小于6。因此,要根据井字架、门式架吊篮的不同起重量要求,乘以安全系数,运用符合设计要求的钢丝绳。严禁用尼龙绳、棕绳等代替起重钢丝绳。

  (2)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工艺不断更新,施工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筑机械日益增多,由于建筑产品生产的不固定性和作业环境经常变化,建筑机械常常随着工程发展不停地流动、运转,经常拆、装、运输,而且多为露天作业,日晒雨淋,灰尘大,易磨损,不安全的因素较多;如安装和使用不合理,检查保养不及时,安全装置不灵敏可靠,就更会增多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保养等环节的管理。随着高层和多层建筑的日益增多,起重设备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范围日益广泛,因而,如何合理地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就更为突出。应做好下述几件事:

  1)作业地点确定

  在施工平面图中明确定出塔式起重机架设位置、行走路线、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等,以便搭设安全网,又不影响机械的行驶;如果是长臂式的塔式起重机,还要考虑与建筑物架设支撑固定点的位置。

  2)几台起重机在同一范围内同时作业,除满足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架设地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两台起重机塔身之间的最小距离为低位起重机的起重臂长加2m,以防两机相碰。一台起重机中最低的部件〈吊钩在最高位置或被提升物品的最高位置〉和另一台起重机中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能小于2m。

  b.如两台起重机平行移动时,两机相距不能小于2m,并应采取适当装置,防止其中一台靠近另一台起重机。

  c.当一台起重机在另一台顶部工作时,处于高位的一台应有一定的装置,能防止起升钢丝 绳进入低位起重饥的起重臂和平衡重扫过的范围内,它们之间的距离最小应保持2m。

  d.所有起重机应装风向标。

  e.采用两台吊车抬吊,应选用同类型的起重机,两台吊车的动作必须互相配合,两台吊车吊钩滑轮组不能有较大的倾斜,以防一台吊车失重而使另一台吊车超载。各台吊车的安全载荷不易超过起重量的80%.;

  3)各类起重机对地基的要求

  履带式起重机的履带对地面的压强较大,行走时需要有较好的道路;轮胎式和汽车式起重机不适合在松软或泥泞的地面工作。起吊时,为了稳定,必须放妥撑脚以增加稳定性和减轻轮胎受载,不能用履带吊物行走。轨道行走的塔式起重机应按规定铺设轨道,以防造成倒塔事故;建筑师I型(6~8t上旋式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地锚的埋设,要有专人严格检查。

  4)卷扬机应采用不同的锚固方法予以固定,防止横向移动或向前倾覆

  安装卷扬机时,在卷扬机的前方要装导向滑轮,使钢丝绳从卷简下绕入,并与卷筒轴线成垂直向,使钢丝绳尽量保持水平,整齐地排列在卷筒上;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使钢丝绳偏离角不超过1.5°~2°,使钢丝绳不致与导向滑轮的轮槽产生过分地磨损。

  5)经常对各种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对起重机械,除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所有装备的安全装置等的日常保养维护外,还必须检查行走轨道,要求刹车装置的灵敏、可靠。对起重司机,还要求他们对所操作机械的结构、性能,特别是对各种安全装置的特点、作用、使用方法有较深的了解和具有全面的维护、调整技能,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有熟练的操作技能。

  6)钢丝绳是起重吊装工作中专用捆绑、提升物件的料具,应保证在起重、搬运中安全可靠

  通穿法是将绳从一侧的滑轮引出。“四四”以上的滑轮组宜采用花穿法。

  (3)起重作业中应注意的事项

  1)要充分考虑物件的运输、堆放

  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并有足够的路宽和转弯半径,堆放的场地要平整坚实,排水良好,要按吊运先后顺序堆放。

  2)应根据重心位置选择系结点和吊点

  盲目的系结和吊挂,会造成物件翻转、游摆,甚至发生事故。还应根据吊点的多少选择适用的吊具。

  3)捆绑物件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a.用于捆绑的绳索,必须良好,安全系数应达到8~10。较重的物件用钢丝绳,较轻的可用麻绳,但每平方毫米截面积承受的载荷不得大于0.5kg。

  b.要掌握物件的重心位置。对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物件,应在绑扎处加垫麻布、木板或废橡胶皮,对用钢丝绳绑扎的尤应如此,以防止钢丝绳受硬弯损伤或滑脱。

  c.用钢丝绳多圈绕扎物件时,要按顺序捆绕,不要有压叠、打结和扭持等现象。

  d.起吊庞大物件时,一定要在物件上系扎溜绳,以防止物件在空中旋转,失去控制而造成事故。

  e.绳结在受力后不能松动,而应是受力愈大收缩得越紧,但解结要方便、容易。钢丝绳应尽量避免打结,特别是不能在绳的中部打结,如确实必要,可在端部进行。

  4)选用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等自行式起重机作业时,一定要保证稳定

  这类起重机失事60%以上是由于稳定性被破坏。因此如有超载荷工作或接长起重臂,一定要进行稳定性的验算,以保证在作业中不发生倾覆事故。当考虑吊装载荷及附加载荷时,稳定性安全系数:

  履带式K1=M稳/M倾≥1.15

  汽车式、轮胎式打支腿时k1≥1.333

  汽车式、轮胎式不打支腿时k1≥1.5

  当仅考虑吊装载荷时,稳定性安全系数:

  履带式K2=M稳/M倾≥1.4

  汽车式、轮胎式不打支腿时K2=≥1.5

  5)起重机在坑沟、边界工作时,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般为坑沟边坡深度的1.1~1.2 倍)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与架空电线的最近距离应按劳动部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执行。

  6)自行式起重机应停在水平位置上工作:起重机停妥后,允许斜度不得大于30°。

  7)指挥起重作业人员与起重机司机之间的配合默契是做到安全生产的关键

  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各种手势信号、音响信号、旗语信号。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规定的信号与司机联系,司机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如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楚时,可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操作。司机在开车前一定要鸣铃示警,在吊运过程中也要鸣铃,通知能受到吊运物件威胁的人员离开。

  某些大型工程、高层建筑等只用手势或旗语指挥起重吊运工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必须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为此,指挥人员和司机应加强学习,熟悉对讲机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克服通常极容易混淆的术语。

  8)在起重吊运区域应有明确的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在物件吊运范围内和起重臂下严禁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