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9年10月5日14时10分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伤亡情况:一人重伤
事故经过:
2009年10月5日14时10分,马鞍山钢铁第二钢轧总厂型材二分厂精整作业区乙3班职工兰××、戴××,在冷锯口南边吊切头坑盖板,准备挖氧化铁皮。兰××挂盖板南边挂耳,戴××挂盖板北边挂耳。行车工汪××点动卷杨,吊盖板的钢丝绳绷紧后,两人下了盖板,兰××下到盖板和南边的一个装氧化铁皮的大桶之间。行车工再次点动卷杨,
盖板升起10公分左右,盖板自身发生摆动,兰××避让不及,盖板一角将其左小腿挤在大桶上,造成伤害。经市中心医院拍片检查,左小腿胫腓骨上段骨折。
事故原因及责任:
1、直接原因
兰××站位不当,站在盖板和大桶之间,没有退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主要责任;
2、间接原因
1)型二行车工汪××观察不细,考虑不周,忽视了兰××站位不安全,对盖板可能出现转动缺乏预见,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负次要责任;
2)型二精整作业区乙班班长裴××,型二运行作业区乙班班长汤××,监护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3)型二精整作业区乙班作业长××林×,对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交代不细,监管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4)型二精整作业区白班作业长薛××,型二运行作业区作业长朱××,监管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5)型二分厂对吊切头坑盖板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未做到有效控制,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管理责任。
3、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1、利用班组活动日讨论兰××伤害事故,进一步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在全分厂进行安全问卷考试,加强教育;
2、地面和行车工配合,必须专人指挥。无专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行车工不得起吊;
3、对冷锯南边的切头坑盖板,在靠四角的地方重新挖制4个挂耳,以后每次吊盖板,必须用2副钢丝绳挂牢4个挂耳,减少、防止盖板转动、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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