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月亮田煤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生产能力60万吨/年。通过技术改造,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两个采区生产。矿井开拓为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总排风量为9788立方米/分,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3吨底卸式矿车,主井皮带运输。
南一采区位于矿井井田中部,北与F23断层为采区的自然边界,与北一采区相邻,南至主井以南C(x68608,y50686)D(x68920,y50874)两点连线向南平移200M,与南二采区相接,底部+1250水平为界。
111213工作面位于南一采区21通风下山东南侧,F20号断层西北侧,顶部为已采的111013工作面,上部为111211采面采空区,西北侧有扯扎村和悬崖保护煤柱,地表为扯扎村及村后的山体和耕地,工作面与地表垂深为535m~650m。为了保护扯扎村庄,作一外上山为其运输材料,该事故就发生在111213外上山。
2、事故经过
2000年1月9日四点班20时34分,矿调度接到采区调度电话,汇报111213外上山发生一起跑车事故,伤4人,矿调度接到电话后通知安监处长满福仁、安检科副科长贺洪友、机电副矿长张晓雷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公司接到电话后,安监局、动力部、公安处、工会领导均赶到月亮田矿,并下井勘察事故现场。
3、发生事故的时间
2000年1月9日20时34分。
4、发生事故的地点
南一采区111213外上山。
5、事故类别
运输事故。
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死亡2人,轻伤2人。
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略)
8、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9、事故直接原因
违章超挂车,违章使用绳扣联接。
10、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运输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干部作风不实、不细,矿上安排的事没有认真落实。
11、防范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规程作业,严禁超挂车提升。
②、整顿全矿井小绞车道的轨道质量,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
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各级责任制的落实。
④、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提高其自主保安意识。
12、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当班班长吴光敏违章指挥,在本次事故中已触犯刑律,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当班工作龚艳违章挂军,在本次事故中已触犯刑律,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事故中的其他相关责任者,由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月亮田矿分别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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