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10 El,某矿零点班,斜巷绞车操作工1人,推车工2人负责下空车、提重车。每次下2辆车,4点10分,由于当时无销子,其中一推车工提议找个杂木棍代替,另一推车工是新工人,不太懂行,但他知道这样做不安全,就去大巷找销子,没找到。老推车工说:“用杂木棍也可以,下吧”。当时杂木棍插在销孔里感觉还挺结实,这就推车下坡。当车行到10 m时,杂木棍折断,车像箭头一样跑了下去,火星直冒,转眼到了井下车场,撞死1名升井的工人。
事故原因:
(1)推车工安全观念不强,没有按规程规定作业;
(2)推车工明知杂木棍不能代替销子,但有饶幸麻痹思想,造成了跑车伤人事故。
经验教训: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不懂安全不懂岗位技术的新工人不准上岗;
(2)井下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升井人员应注意观察,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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