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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操作 绞车伤人

2011-06-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87年3月22El,某局某矿掘进三队在某回风巷施工。因该巷道走向不稳定,巷道坡度变化大,所以使用有多部内齿轮调度绞车。当日8时接班后,为了运出本班的矸石,班长对工作进行了布置分工,除安排信号工、把钩工、推车工外,还安排1人操作绞车,并对绞车操作工重点交代说:“你开车注意点,等车到底弯道后,我给你晃灯,你就停车松闸,再下来推车!,,绞车操作工说:‘‘你放心吧!”接着挂钩推车,矿车下放过了变坡点,班长也跟着下坡。当矿车行至离底弯道18 m左右时,班长突然发现道中还有其他人员作业,就喊绞车操作工停车,绞车操作工没听到;紧急中班长又面对上方拍了几下风筒,示意快停车。此时绞车操作工看见有矿灯晃动,误认为矿车已到底弯道,就停机松开闸准备下坡。此时矿车飞车下滑,掉道后又滑出5 m左右,撞着在道边圆木垛上休息的2名工人,造成当场1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

    (1)用晃灯代替信号,严重违章;

    (2)操作工对班长的违章指挥没有抵制;

    (3)巷道内其他的人员未在安全地点休息;

    (4)违反斜巷提升“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和斜巷内作业必须与12、下口信号工、把钩工、绞车操作工联系清楚的规定。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必须按正规声光信号进行操作,不得用晃灯或其他约定方式代替信号;

    (2)绞车操作工应坚决抵制违章指挥;

    (3)井下各类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工作间歇时应避开危险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