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9年8月12日零点班,综采队巩某小班在N2412工作面开始生产,采煤机做完2遍头后向机尾割煤,端头工申某和刘某在前端头改单体、出货。2时15分,申某回下推移底座前的一根单体后,右手抱着单体,左手扶着破碎机罩子后的一根单体上,这时班长巩某拉端二支架,造成破碎机向转载机尾串动并向上帮摆动,破碎机罩子将申某的左手挤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由于拉端头2#支架,破碎机护罩向后串动并向上帮摆动,将申某扶在单体上的左手挤伤。
(二)间接原因
1、在拉端头支架前,警戒人员没有执行好作业区域内禁止其他人员作业的规定。
2、伤者本人在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没有认真做好安全确认。
(三)主要原因
伤者本人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强,作业时精力不集中。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及操作技能培训,要求作业过程中必须标准操作。
2、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工作,并认真贯彻到每名员工。
3、拉端头支架和推转载机时要互相沟通,确认无误后再操作。
4、上岗前必须休息好,确保工作时精力充沛。
5、员工作业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动态安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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