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7日20时30分,济宁矿业集团鲁泰煤业公司太平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死者吕印国未将主提升钩头连接好,且未挂保险绳即发出信号提车,在矿车运行后没有及时关闭下变坡点处的挡车吊梁。矿车运行过程中,矿车销子窜出,造成跑车,在下车场翻车后,料车上的圆木将吕印国头部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630轨道巷运输环节多,持有效证件人员少,为了完成矿安排任务,区队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2)装载圆木高度超过料车上边缘约500mm。(3)下变坡点跑车防护装置安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使用的简易道岔不符合《关于印发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轨道运输综合管理与治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无证上岗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太平煤矿没有及时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事故发生时,全矿有163人特殊工种人员没有取得有效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死者属于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