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4日小青矿604队在W2719回顺施工3#钻场,白班将耙斗机前移到上山底弯道,用两根底锚杆将耙斗机固定。当班放炮后,准备出货时发现耙斗机副绳夹绳,组长王××安排将滑子挂在工作面顶板的托钩上,同时让司机周××扶闸把,15点40分左右,组长王××协助处理夹绳时,采用主绳强拉的方式,耙斗机受力过大将固定锚杆拔出,耙斗机后托架突然翘起,将站在耙斗机后扶闸把的周××左大腿撞伤,造成左大腿股骨干骨折。
事故原因:
1、违章处理耙装机夹绳,没有按措施中处理夹绳的有关规定执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在耙斗机已启动的情况下,去操作闸把,平台突然翘起将腿撞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固定耙装机底锚杆的数量和拉拔力未经计算,并且该处底板煤岩互层且含水,造成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耙装机受力时被拔出,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全矿各作业地点由安检员和跟班干部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作业。
2、复合层地板锚固锚杆由原来Φ18×1600mm的螺纹钢锚杆改成Φ20×1600mm等强锚杆,锚固数量由原来两根增加到四根。
3、处理耙斗机夹绳时必须按措施规定执行。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5、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对每道工序进行安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