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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安全观

2010-01-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春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人们都需要休整放松。然而无论是为了赶任务,加班加点,还是走亲访友、娱乐休闲,我们切莫对安全放松警惕。“魔鬼就在细节中”,思想上的一时疏忽,工作中的丝毫大意,都有可能酿成惊天大祸。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期。黑龙江七台河矿难教训还在总结,又闻河北唐山刘官屯矿难,再传河南寺沟煤矿透水事故;吉林辽源医院大火刚灭不久,广东中山酒吧火灾接踵而来;震惊全国的松花江水污染仍在处理,广东北江又出现令人惊忧的污染事件。血淋淋的矿难、逝者家属的悲痛、城市大停水的不便、火烧医院的惨烈,屡屡敲击着我们紧绷的神经,同时也在警醒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刻不容缓。

    重特大事故在岁末年初频发,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为遏制矿难频发势头,中央出台了许多文件。然而,一方面是国务院红头文件三令五申、明确指示,另一方面却是企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我们依然记得,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事故现场怒斥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镜头——“你们连小煤窑主都不如!”作为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星矿”的东风煤矿矿长,竟然不了解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简直匪夷所思。国有大矿尚且如此,小煤窑更让人担忧。

    政府部门执法不严格、监管不扎实、责任不到位,也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矿无证开采,常年超产,有些非法矿山甚至在监管人员“鼻子底下”开采。“知道不知道?知道为什么不管?管,为什么不听?”李毅中对一些执法人员的质问,可谓击中问题的要害。官煤勾结,官员入股,权钱交易使个别监管者放弃了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更令人发指的是,一些矿主利欲熏心,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麻木不仁。有的矿主为了一己之私,明知生产中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反而鼓励工人快干多挖。更有甚者,私自关闭报警系统。这些矿主无疑成了矿难的帮凶。

    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不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思想不重视,而是制度没落实;不是监管不到位,而是利益驱动使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这种在生产中只看到利润看不到职工,只看到金钱看不到生命,只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与时势不符,与中央精神相逆,必须得到彻底纠正和全面清理。

    人民是社会的主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面对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党中央高度重视,胡主席总书记、温总理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温总理去年元旦赴陕西陈家山煤矿慰问矿难家属时的讲话,让人记忆犹新。

    最近中央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中央的要求和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中,我们并不缺乏制度,但在不少地方,制度却成了一纸空文。制度写在了墙上,挂在了嘴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制度一旦变成了装饰品,其作用就消失殆尽。制度源于实践,凝结着血的教训。因此,我们在忙于制定制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严加惩罚,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摆正人与发展的关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让人民共享。人民是发展的动力,造福人民更是发展的目的。发展需要速度,但人民更需要安全。企业的利润、领导的政绩等与人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作为官员必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企业绝不能忽视安全,唯利是图,本末倒置。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就必须鞭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安全生产责任大如山,那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无所作为的形式主义贻害无穷。政府是人民的“守夜人”,负责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中央政令,各级主管部门应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不能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抓严,通过抓好落实,消除法律政令的“肠梗阻”现象,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国家需要发展,社会需要和谐。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是当下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群众过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是我们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