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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安全生产中的“居安思危”

2005-09-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更是贯穿企业管理经营发展的生命线,现代企业管理把安全生产提升到一个超前预控、科学管理的高标准之上,而我们通常听到的是以“居安思危”来要求安全管理,这种滞后观念已显得不合时宜。
  
    “居安思危”是指处在一种安定稳态的环境里,去思考发生的危险。电力企业因其特殊性质而处于动态生产环境之中,而安全生产中诸多事故责任,无论“三违”或是不安全现象,都是在“居安”的感觉中发生的。多的是“亡羊补牢”和“事后思危”。所以这是一种被动消极的补救行为。
  
    当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虽有“三措”、“危险点预控”。可控、在控及分析卡等条规戒律预防措施,但仍然不能有效落实。“居安”中的侥幸心理仍然存在。“居安”是习惯性管理的温床。
  
    笔者以为,安全生产中没有“居安”可讲,“居安”的思想占据得多,便会产生惰性麻痹心理,使人掉以轻心。少一些“居安”思想,就会多一些“思危”理念。我们常说,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真正“思危”感。从“居安”的自身思想危险点走出来,才能始终以“思危”超前意识与预防的措施相结合,按照事物发展变化的动态规律去主动积极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