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落实是灵魂
2005-10-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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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从已取得的经验看,要完善这种格局,应该把“国际机制本土化与中国体制国际化相结合”作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是抓住安全生产的灵魂,强化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各级政府、从业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均负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强度。首先应注意执法的严密性,保证法律公正性;其次是加强民事处罚的标准和力度;再次,在刑事责任方面也应加大处罚的力度。比如,《刑法》中对安全生产事故罪的最高量刑仅7年,与珍贵动植物伤害罪的处罚标准一样,显然未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国家安全生产运行机制。结合中国国情,我们提出“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五方结构”的设想,即国家(政府)、行业、社会(中介)、企业(雇主)、工会(员工或雇员)的“五方结构”运行模式——国家监察与指导、行业协调与监管、企业负责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中介支持服务五结合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五方结构”的科学原则是:国家利益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系统化分层管理与全面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
三是改进政府监管方式。实施“监管—协调—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系统工程。监管,就是要把好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关;协调,就是调动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应用中介技术服务的机制,通过安全评估、安全检测、人才培训、技术推广等方式,把监督与服务结合起来;服务,就是要大力培育安全科技服务市场、安全文化服务市场,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科技、文化信息。
创新政府监管策略。建立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协调制度,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定期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情报通报制度、事故处罚协商制度、事故案件协查制度等。推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推行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公布省市安全生产综合状况排行榜;国家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对政府施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标准;高危行业从安全生产保障的角度,推行特殊、优惠、补助的政策。
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律机制。这里的企业,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独立经济实体和行政实体,既包括企业(工厂等),也包括事业单位、服务性机构等。企业自律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企业在良好法治环境下的自我约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企业自律机制中的自我激励。
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维权机制。企业职工群众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自身应该享有的安全和健康权利自觉地进行维护。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和执行法律,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权利;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