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方针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和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根据这一方针,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程,根据这一方针,各企业、事业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发的20多年中,在安全生产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安全科学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现就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谈谈自己的一点认识的看法。
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2)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确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发展生产,搞社会主义经济和改革开放,总的目标就是增加物质精神财富,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因此,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创造安全的劳动条件和良好的劳动环境,认真作好预防事故的工作,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背离了安全生产方针,这就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主要内容和它的原则要求。这一方针为我们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健康地向前发展。
正确认识安全和生产的辩证关系(3)
在我们管理者和员工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能很好地理解安全生产的内涵,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方针缺乏正确认识。
安全和生产到底谁重要?这是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我们说两者都重要,只是重要性各有不同。我们不能强调一方,排斥一方,那么为什么提“安全第一”呢?安全第一不就是意味着安全比生产重要吗?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我们提安全第一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生产。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能生产,具体的讲,为了保障生产,我们才提安全第一;不生产,安全第一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安全生产方针包含了同一个劳动过程中,具有的安全和生产两个侧面,它是指导我们如何安全的进行生产,如何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并不存在安全和生产对立的意思。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不能老是考虑安全和生产到底谁重要,而是要把精力放在整个劳动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上。既要首先保证安全,又要搞好安全生产,这样做才符合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和生产发生了矛盾,这不是两者的对立吗?怎么说安全和生产是辨证的统一呢?这种想法也是由于对安全生产方针缺乏正确的理解而产生的一种模糊的认识。的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是会碰到这种情况的,比如,生产过程中突然出现的某种危险因素,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出现了安全和生产谁服从谁的问题,但这并不等于安全和生产的对立,因为生产本身就受到了危险因素的威胁,需要从安全角度排除危险,解决矛盾,使生产顺利进行,达到安全和生产的统一。
如果安全条件未具备,一时又解决不了,安全和生产的矛盾如何解决呢?道理很简单,安全条件不具备,就要设法创造条件。办法总是会有的,问题是我们是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精神去认真想办法解决。在很多情况下,个别人往往把条件不具备作为违章蛮干的借口,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它违背了安全生产方针。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违章蛮干,要对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以科学的态度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我们在生产实践中应正确地认识安全和生产的辩证关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实现安全和生产完美的统一。
管理者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正确态度(4)
就我们的主观愿望来说,无论是管理者和员工都希望把安全生产搞好。但是,把愿望变为现实,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首先,要抓好思想教育,克服和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诸如将安全工作看成一种额外负担,感到束手束脚;对安全生产感到无所谓,麻痹大意;只图一时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或抱着消极悲观,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思想等等。必须针对这些错误的想法,加强教育,端正认识。
作为管理者,不但要懂生产管理,还要懂安全管理,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管理者;作为员工,不仅要掌握生产技术,还要掌握安全技术,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员工。生产和安全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两个侧面,两者必须统一。
我们强调安全第一,并不是把生产放到安全的从属地位,恰恰相反,安全是为生产服务的,把安全放到前面,是为了给完成生产任务提供保证,是完成生产任务先决条件。管理者不顾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是我国《劳动法》所不允许的;员工违章操作,同样也是不允许的。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当生产与安全生产矛盾的时候,必须保障安全,然后才能生产。总之,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才能自觉地、积极主动地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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