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顾名思义是指劳动者在所从事职业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它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世界经济加速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人在劳动过程中付出的体力和脑力随之增加,劳动安全不断恶化,在这种形势下国际劳工组织提出要保障劳工合法权益,保证劳工生命安全,这就是早期的职业安全健康概念。到了现代,职业安全健康在各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在控制人、物、管理的安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在不断的探索中发展完善.但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最新统计表明,全球每年因工死亡人数高达110万,世界范围内的意外死亡人数达350万。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10万人在意外事故中丧生。特别是高新技术应用的风险、工业生产与开发的风险,对人类的安全与健康又构成了新的潜在威胁。在中国,随着工业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进程不断加快,以及人们对生存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职业安全健康也成为政府和公众眼中的焦点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安全事故”吸引了众多中国人的眼球,大规模伤亡事故频发给我国的生产安全和职业安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特别是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更是成了不安全生产和死亡的代名词。从事故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往往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我们要用崭新的思维方法,用人性化的新观念来审视职业安全健康。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客观地认识人本管理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对人的管理引入安全管理之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丰富的经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系统全面地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涉及国家、社会、法律、企业经营等各个领域,在此我们就人本管理在社会经济、法治建设、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意义进行探讨。
国家政府有向公民提供社会安全保障的义务,我们国家也不例外。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但仍处于中等发展水平的国家,怎样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保障公民安全权利的关系,党和政府做出了决心和努力。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创造人类安全、健康、舒适、长寿,社会稳定发展的美好未来。它是一个系统、全面、高标准、高水平的社会发展目标,不仅反映在经济和消费指标上,也包涵社会协调安定、人民生活安康、企业生产安全等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等“大安全”标准体系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2004-03-1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它标志着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是宪法规定的,是以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予以保证的。“三个代表”中提出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我们实现国家富强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
将“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法律化是我们规范职业安全健康的必要途径,保证职业安全健康还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保驾护航。以人为本抓安全并不是说完全依赖于人的自觉性,完全靠“人治”来实现安全管理。事实上中国几千年来的人治色彩现在依然存在着,阻碍着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人的自我约束能力是有限的,“权大于法”的人治思想更使人的“自我为中心”的私欲无限制地膨胀,这种危险的思想可以使管理者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顾一切,甚至人的生命。只有大力宣扬法治思想,树立人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促使我们的安全管理有法必依,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有章可循。《安全生产法》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进入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它将人本理念法律化,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纳入了法律的范围,赋予从业人员的人身权益以充分的法律保护。人权入宪是我国保障劳动者权益进程的又一个里程碑,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人权人宪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体系将掀起一轮法治建设的高潮,必然促进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在社会各领域的渗透与溶合。对职业安全健康的损害就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在国家宪法、劳动法、企业法、刑法、民法及地方政府行政法规或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中,及近千种相关的标准中都涉及了有关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要求,并已成为强制性规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体系在逐步完善。前段时间一些国外组织联合起来拒绝购买“中国带血的煤炭”,并以此抨击我国人权,以此为例,可见安全生产、保障职业安全不再是一个单位和某些个人的局部问题,而是涉及国家政权本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是涉及基本人权保障的法律问题。
职业安全健康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职业安全健康状况与企业的安全管理休戚相关。安全管理离不开管理的主体、对象,其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即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他们的安全意识直接影响管理的机制和能接受的方法。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这种对职业安全健康的主观要求不等同于人们对安全管理的主观接受和主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效能发挥与人在安全管理中的主动性有很大的关系,而这种主动性的产生又取决于人们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不是自然生成的,它依赖于职工接受到的安全教育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氛围和背景。管理离不开文化,一个企业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特定的人文环境和教育方式,会造就企业职工特殊的安全思维模式和相应的安全意识,也就是说企业塑造了怎样的安全文化环境,也就会使职工形成怎样的安全意识。无论是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他们所具有的安全物质环境及各自具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都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和科技基础,他们的安全意识、态度、价值观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思想基础。企业安全文化是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某些经验化、理性化不断发展和优化的体现,是安全管理的一面大旗,它引导团队建立共同的安全精神、信念和行为准则,是新时代企业管理的新特点。通过塑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提高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安全文化素质,建立职工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是不断推动安全文明生产,保护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加之安全科学技术已成为一级学科,大量的高新技术及科研成果转化为安全防护设备和产品。这些生产设备与安全防护设备都要通过生产现场的人-机-物-环的劳动链才能运转,如何使劳动链运转和谐?如何使这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和职业疾病隐患而投入的技术、装备不成为新的安全难题?只有一个办法,提高人的科技水平,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通过科普教育、技能培训,增加公众的安全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人在劳动过程中对设备的操作水平和控制能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防患于未然还必须建立预测、预防以及控制事故的安全科技和装备,同样也需要一个与之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环境。现在人机对话已作为一个工程课题在科技开发过程中作为重点在研究,人机工程使科技更具人性化,更简便易操作,也更注重人在人一机一物一环的劳动链中的安全、健康和舒适。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20世纪80年代后期,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为一门管理技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国际上正在流行的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与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并列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已成为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并随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之后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第3张“通行证”。它是通过循环的“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形成一种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从而实现预防为主、管理持续改进的良好状态,使职工和有关人员面临的风险减到最低限度。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体现了人本管理的重要作用,它引导企业树立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观。充分认可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不论他在企业管理链条中承担什么职责,他都是一种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潜能,将必要的管理知识,传授给每一位企业的员工,使其都有受教育、受培训的权利。
20世纪末,我国开始引入这种管理体系,目前全国有200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取得了有关认证。不久前国家经贸委正式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从而标志着我国职业安全管理管理体系工作初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春天,相信迎接我们的将是一个安全、健康、舒适、少灾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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