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到了使用期限报废、摩托车到期按规定处理、航船到期年审核证等等,这些交通方面的制度、政策法规基本上得到较好的遵守。因而上述交通运输工具很少出现设备过期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但是,目前进入改革改制的国有企业或濒临破产的国有公司中因种种问题存在着违章违规使用过期报废的生产设备的隐忧,这些安全隐患应当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
不久前,我市某建筑公司在基地建材仓库使用一台塔吊起吊装卸钢管扣件,突然发生吊装设备垮塌整机砸下来的重大安全事故,幸好现场人少躲闪快和驾驶员机敏跳离,逃过一劫,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查明,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一台过期报废的设备,机体钢件老化、已达不到设计荷载所致。为此,相关责任人业已受到上级部门的处理。
据悉,一些国有企业至今仍在超期使用一些老、弱、病、残的机械设备,诸如塔吊、卷场机、大吨位桥吊、大型冷冻设备……一些职工不无担心地说:“这犹如埋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爆炸!”
“过期机械设备要作报废处理,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国家早有明文规定,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企业视而不见,明知故犯呢?
一是体制弊端。不少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前…度辉煌,经济效益好,为国家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改革开放后,企业改制进入新旧体制转换时期,未能理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处于效益下滑、有的甚至濒临破产的尴尬困境,在计划经济时期添置的新设备到今天大都逾期超限“服役”,根本拿不出资金更新设备。
二是领导专断。企业设备的使用按理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意见或处理方案,但往往正确的东西被压制、不予采纳,由企业领导一人说了算,设备管理部门不敢违抗“圣旨”,只能按其意图行事,致使过期报废设备不被阻拦地继续使用,贻害无穷。
三是心存侥幸。为支撑危局,企业在使用过期设备的问题上,尽管期间采取了一些修修补补的措施,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普通抱着“能顶一年算一年,能赚一年算一年,出了事故算倒霉,不出事故算幸运,过了我的任期哪管你后任不后任”这样的心态处世。
面对这种现状,用科学的观点看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有企业使用过期报废的设备,不出安全事故是暂时的,出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如今无论是施工现场吊装、垂直运输,或是车间桥吊大物件起吊,大型冷冻设备运行,因是使用过期的设备而大都存在着种种安全隐患,如果不想办法尽快予以解决,让这种危险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古人说得好:“避免于无形”。我们政府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国企使用过期设备的问题。
一、实施“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主题安全教育。针对使用过期设备问题,在国有企业中深化“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指出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是科学的,是前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强调“人生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引导国企职工特别是领导人员在处理改革改制、企业维持生产要发工资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让路于安全、要服从于安全,真正做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否定安全。
二、实施专题研究切实解决国企使用过期设备问题。在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国企使用过期设备存在的行业、种类、数量、危险程度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等,组织有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有企业设备管理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制订完善的设备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和切实解决使用过期设备问题的实施方案。
三、实施依法监督治理国有企业设备管理规范工作。以国家、地方有关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为依据,由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加强对国企使用各类设备特别是大型设备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循章按法办事。对违规违法的人和事,绝不姑息养奸,对有使用过期设备问题的企业领导,有必要举办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班,以增强他们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要把监督遵章守法的重点由过去设于事故之后转为放到事前,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和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企业职工的生命。